离别第二天的优秀作文
我出生在白象 。
这意味着我的第一次友谊只会诞生在白象,这是真的 。
我人生的第一个朋友是对门的秦大壮 。 这个名字确实有点特别,但是慢慢的,我发现他不是一个“名”和“人”和谐的人 。
自从和他做了朋友,发现他们不仅是朋友,还是知己,有一种相见恨晚的巨大感觉 。
因为我住在门对面,所以上门是惯例 。 他来我家看电视,我去他家蹭电脑;一起在医院疯跑,爬树,跳台阶,打“篮球”,有时候真的很无聊,还用幼稚的捉迷藏来解闷...
【离别第二天的优秀作文】我们两个还不得不在人们午休的时候猛的关上医院后门的铁门,然后带着傻笑看着一些病人从睡梦中醒来;三楼的人着火了,跟着消防队长,冒着浓烟跑到三楼,看看他们家被烧成什么样子;虽然这两件事没有好下场:我一推门就把头摔断了,为此缝了好几针;上楼的时候差点被浓烟呛死,咳嗽了半个月……但还是乐在其中 。
只有一件事,我真的不明白,每一次恶作剧,他都完好无损,但我总想大大小小,多多少少带点伤 。 就因为他比我大一岁?
“上帝不创造美”,最后,我们对它说再见 。 初三“我踏入奥数课堂”的时候,我彻底告别了 。
我一进奥数班,瞬间就成了老陈用我的高智商培养出来的高材生 。 别人都在一个教室里学习,我却在三个教室交替 。 放学后,我接受了免费的替代教育 。 就算我有幸回到白巷,他也会回到家乡而不是去医院 。
在学校,我很快就用我的好“武功”交到了新朋友 。 我以为他很快就会被忘记,但事实出乎我的意料 。 和新朋友玩的时候,经常会莫名其妙的想起他,还带着一些惆怅 。
连续三年,我都没有再见到他 。 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那个身影对我有多重要,让我思念又思念 。
“人在做,天在看”,我们还是相遇了,只是一场酒席上的偶然相遇 。
他变了!真的变了!
平头,本来和我差不多,加了一缕刘海;脸略黑,但已经白得发亮了 。
这是我的第一感觉,但从骨子里能看出来是他 。
“秦大壮 。 ”我在座位上低低地喊了一声,他听到了 。 因为亲戚朋友太多,我说不出话来 。 他无奈地对我笑了笑 。 我只能给他一个笑脸 。 三年没见,不过是打个招呼,匆匆一瞥 。
宴会结束后,人群离开了,我们又分开了 。
再见,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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