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儿陪嫁一套房,又不想万一离婚时,女婿分配房产,如何实现?( 二 )



综上婚前陪嫁、婚后陪嫁两种情况 , 如果想让女婿与这套房子彻底没有关系 , 婚前陪嫁的房产只写女儿一个人的名字即可 , 属于婚前房产的范畴 , 女婿无权分配 , 除非月供是夫妻二人共同还款的;

如果是婚后陪嫁的房产 , 那么适用“指定赠与”的方式 , 在合同中特别说明一点:只赠与女儿一人 。
其实还有一种方法能实现这一“目标” , 那就是“陪嫁不陪产权” , 把房子陪嫁给女儿女婿 , 供女儿女婿居住 , 但产权落在女方父母名下 , 女方父母写好遗嘱 , 明确百年后房子的继承权归女儿一人所有 , 那么包括女婿在内 , 其他任何人就没有继承权了 , 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

另外 , 为了防止女儿婚后将房子变卖或者置换 , 女方父母可以把名字同时登记在房产证上 , 与女儿共同所有这套房子 , 比例不需要很高 , 只要1%就可以 , 如此一来 , 即便女儿想要变卖该套房产 , 也需要父母签字同意 , 父母同时有决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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