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瞒着丈夫打胎后,能起诉离婚并要赔偿吗


妻子瞒着丈夫打胎后,能起诉离婚并要赔偿吗



_原题为:妻子瞒着丈夫打胎后 , 能起诉离婚并要赔偿吗
说到打胎这个话题 , 在现在的社会里也是很普遍的了 , 会有人觉得这是女性的权利 , 也会有人觉得太残忍了 , 怎么说都是一条生命 。 所以对于这种话题 , 一直以来都是什么样的声音都有 , 但生活里更多的情况是 , 当遇到某女打胎时 , 就会谴责男人 , 肯定很渣 , 不然女的会去打胎吗?
但是啊 , 今天就有这样一个案例 , 女方和男方结婚三年后 , 女方生了第一胎 。 后来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开放 , 男方就想着要第二胎 。 因为他们只相处一个月就结婚 , 没有深刻的感情基础 , 婚后又分居两地 , 常常因为一些小事争吵 , 女方怀上第二胎后 , 不可避免的两夫妻在这期间闹矛盾了 , 具体怎么闹 , 闹成什么样 , 我们不得而知 , 反正就闹到了离婚 。
这个时候女方就想如果要生第二个孩子 , 自己要花更多时间照顾孩子 , 男方在外地工作也帮不上忙 , 所以女方选择了引产手术 。 而这件事并没有和男方商量 。
男方知道这件事情之后非常生气 , 准备以“女方私自停止妊娠侵略其生孩子权”为申述理由 , 申请离婚 , 并让女方因私自堕胎赔偿损失费 。 男方认为这也是他的孩子 , 不仅仅是女方一个人的 , 他也是有生育权或者可以理解为做爸爸的权利 , 拥有孩子的权利 , 凭什么没有告知他一声就私自打掉 , 这明显是剥夺了他在这方面的权利 , 于是将女方告上法院 , 提出赔偿 。
但是女方则认为自己也拥有生育权和不生育权 , 自己的子宫自己做主 , 不需要向谁报告 , 也不需要得到谁的同意 , 即便是私自打胎 , 也没有侵犯谁的权利 。
“妻子不经我同意 , 难道没有损害了我的生育权吗?”
这个话题 , 也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 。 那么上述那位妻子有没有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呢?
生不生孩子 , 妇女是有自行决定的权利!
法律规定中:“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 ,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 , 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 , 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 ”
这项规定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 。
当丈夫和妻子生育权发生冲突时 , 理应更多的保护弱势的妻子的人身权利 。 首先 , 男女生育权实现的条件不同 , 对于女性来说生育权的实现属于自身的人身权 , 而对于男性 , 只能依赖于合法配偶 。 其次 , 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 , 妻子并非生育工具 , 夫妻应当共同达成要孩子的合意 。 最后 , 妻子在家庭中在照顾、抚育子女方面履行更多义务 , 并且怀孕、生育和哺乳更承担着丈夫无法代替的艰辛和风险 。
生育权作为一项特别的人身权 , 应视为女人在生孩子过程中享有独立的决定权 。
也就是说生产过程中 , 女人也是有权利决定自己顺产还是剖腹产以及是否无痛分娩的 。
【妻子瞒着丈夫打胎后,能起诉离婚并要赔偿吗】而男性公民 , 虽然有生育权 , 但是生育权的完成需要与女性公民合作 。
那么合作当然需要双方的同意 , 如果双方都同意 , 那么男性的生育权才能够完成 ,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 , 则要依照妻子的意愿来决定 。
也就是说 , 上述案例中女方虽然没有经过男方的同意而私自停止妊娠 , 但是并不违法 , 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当然也不构成对男方生育权的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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