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征拆赔款找,查了才知有这么“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拆迁”意味着补偿,在拆迁补偿面前,每个人都希望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利益最大化。那么国家对于农村拆迁有什么补偿政策?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各位进行解读!
集体经济|征拆赔款找,查了才知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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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在补偿时按照面积进行补偿,所得的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再由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决定这部分补偿费用的分配。实际中的处理方式依据各地方的风俗习惯分配方式多种多样。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通常与人口和户口有关,该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费用给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若其他单位安置的,费用给到安置单位手中。若不要统一安置的,费用给到被安置人员个人手中。
三、农村村民住宅
对于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进一步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集体经济|征拆赔款找,查了才知有这么“多”…】四、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对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附着物的价值支付的补偿数额;青苗补偿是指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的规定,本项补贴归实际所有权人,具体的补偿标准是由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
五、社会保障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进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补贴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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