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谁说一户多宅的就不给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居民应该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可是农村地区也有很多“一户多宅”的情况,那一户多宅就不给补偿吗?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告诉您,不一定!
宅基地|谁说一户多宅的就不给补偿?

编辑?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对于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进行注记。
【 宅基地|谁说一户多宅的就不给补偿?】史律师提醒您,也就是说,在拆迁过程中,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不能都“一刀切”的认定成违法建筑而不予补偿,需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调查,调查过后才能进一步的确认。而实践中,拆迁方若是将合法继承来的一户多宅认定成违法建筑而不给补偿的话,被征收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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