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重要通知!事关经济适用房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重要通知!事关经济适用房产权

1月26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南黎花园、滨河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业主补款的通知,

为充分解决我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办理完全产权补款的事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尚未前来办理该业务的经适房业主(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等材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3月30日(工作日期间)到市房管中心九楼办理集中受理业务。

二、经适房办理完全产权补款业务遵循自愿原则,以2022年12月31日为办理时限,逾期将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届时市场价”予以办理。

三、已办经适房产权证书的业主如需调取《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持本人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办理。

四、业主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前来办理业务的,应提前电话预约。

五、经适房办理完全产权集中受理业务结束后,将电话通知业主有序办理。

联系电话:0561-3053899

来源: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淮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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