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法拍房案例之“共同共有”

购房置业|法拍房案例之“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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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两个家庭、2个购房、4个购房名额才能拍下这套房 , “共同共有”与“双拼房”的差别 , 别傻傻分不清楚了 。
今天 , 南山区一套法拍房开拍 , 截至18:30已有7人报名!

注意:重要的信息解读来了 。

房源公告写着特别提醒:两套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 , 并以改造为一个整体 , 产权证明上仍属于两套房产 , 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 , 二人以上参与竞拍的 , 视为共同共有 。
许多人看到这一则信息 , 会误以为这是双拼房 , 如果以这样理解去而选择与另外一个有购房资格的人进行合拍 , 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悔拍 。
实际上我们要把重点信息放在“共同共有”这四个字上 。

从房源信息描述上可以直观了解到 , 参与这样的房产竞拍 , 竞买人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

1.参与进来的人必须是夫妻 , 且夫妻双方都有购房资格 , 同时满足在深圳无房产 , 可参拍(一个深户家庭可购买两套房产) , 房产权证为:
房产证A:老公(50%) , 老婆(50%)
房产证B:老公(50%) , 老婆(50%)
2.如果两个家庭需要参拍 , 可以进行联合参拍 , 待竞拍成功后再行协调分割过户等 , 房产权证为:
房产证A:男方1(25%) , 女方1(25%) , 男方2(25%) , 女方2(25%)
房产证B:男方1(25%) , 女方1(25%) , 男方2(25%) , 女方2(25%)
注:以上的第二种竞买条件 , 以四个有购房名额的家庭联合参拍 , 待参拍结束后再行分割 , 这种竞拍方式在执行方面有困难 , 主观上来讲代价太高 , 毕竟占用了四个购房名额去拍两套房 。
啊森科普这些信息与知识 , 是为了避免大家入坑 , 出现因条件不符合无法过户而悔拍等问题 。
最后让我们猜猜这套房最终成交会是什么结果?会不会有人没搞清楚而拍下造成悔拍?
【购房置业|法拍房案例之“共同共有”】我是“啊森聊法拍房” , 每天科普、分享法拍资讯 , 欢迎咨询!我们明天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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