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办 驳回离婚请求后多久又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去民政局解除混婚姻关系的话 , 想要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离婚 , 如果一审不判离的话 , 没有新理由的 , 需要等到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 那么 , 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办呢?
下面跟着 刘琪律师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一、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办
一方提出了离婚 , 对方却不愿意离婚 。对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起诉到法院 , 要求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有法定离婚理由的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那么第一次起诉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理由的 , 法院一般不判离 , 没有新理由的 , 需要等到6个月后才能起诉离婚 , 第二次起诉 , 法院一般判离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上诉 , 否则是浪费自己的时间 。
建议起诉离婚一方尽量制造分居的事实 , 并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 。
按规定 ,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 , 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 , 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 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
为保证取得离婚判决 , 当事人要收集相关的证据 , 所以 , 若是尚未掌握证据 , 难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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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 , 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 ,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 , 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 , 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 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 , 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 , 准予立案后 , 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 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 , 将案件移送民事庭 , 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
4、民事庭受案后 , 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 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同时 , 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
5、双方到庭后 , 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 , 则由你撤回起诉 , 婚姻继续有效 。
(2)经调解后 , 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 , 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 , 则由你撤回起诉 , 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
(3)经调解后 , 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 , 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 。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 , 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其中 ,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 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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