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分居满一年的法律规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分居满一年


又分居满一年的法律规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分居满一年


在前一篇文章中 , 本离婚律师借“分居后多久可以起诉离婚”的问题 , 顺便讨论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认为该规定有可能会迟延当事人离婚时间 。然而 , 凡事都有利弊的两面性 。本律师今天得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运用该法律规定 , 撤销了一审法院就一起男方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仍不准离婚的判决 , 当庭宣判双方离婚 。
又分居满一年的法律规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分居满一年


该案件的大致情况是:男女双方结婚十余年 , 双方均系再婚 , 婚后未生育子女 。双方因拆迁利益分配产生矛盾并一直分居 。前年4月 , 男方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 但被法院驳回 。去年10月 , 男方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审法院以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为由再次判决不准离婚 。男方不服 , 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 , 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 , 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现男方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 故改判双方离婚 。
又分居满一年的法律规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分居满一年


【又分居满一年的法律规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分居满一年】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民法典施行前 , 法院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原则上通常会倾向于判离 。除非像该案中双方结婚已近二十年之久较少见的情况 。民法典施行后 , 对于这种婚姻关系持续时间较长 , 但是属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 , 且从第一次起诉被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 , 则不再考虑双方婚姻关系持续时间较长的因素 , 应当准予离婚 。既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该案树立了标杆 , 建议准备二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不要再等半年 , 而是等又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 , 这样更有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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