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关于乡村振兴必知的20个土地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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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只有解决好“政策、土地、产业和运营”四大方面 , 才能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振兴 。 土地是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的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载体 。
本文详细介绍了土地基础的20个问题 , 实务性很强:
1、土地划分的三种类型
2、建设用地分几类?各是什么含义
3、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4、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获得
5、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出让获得
6、哪些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拍挂获得
7、什么是宗地
8、什么是红线图
9、什么是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
10、什么是容积率、建筑密度、楼面地价
1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要求
12、什么是土地增减挂钩
13、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14、什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15、农用地转成建设用地要经过哪些程序
16、什么是储备土地
17、什么是生地、毛地、净地、熟地
18、什么是土地一级开发
19、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
20、土地一级开发有哪些模式


土地划分的三种类型
(一)根据土地所有权分类
土地根据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 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 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 。 新中国成立后 , 废除了土地私有制 , 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 , 建立了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 并在法律上确认下来 , 形成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
土地使用权 , 指具备法定条件者 , 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 。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 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二)根据土地用途分类
根据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 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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