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打胎后要求5万营养费,女友能否要求男友赔偿( 二 )


综上分析 , 男女朋友谈恋爱同居期间 , 女方因怀孕打胎 , 可要求男方分担医疗费等实际费用 , 但难以要求男方承担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
知识链接——小产假:女职工怀孕终止妊娠后的产假待遇 。
众所周知 , 我国对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的三期 , 有特别的保护 , 如生育后的产假等 。除生育后的产假待遇外 , 对于女职工终止妊娠的 , 实际上也可享受产假待遇 。各地也出台了关于女职工保护的特别规定 , 并对此予以了明确规定:
如《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 , 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 , 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 , 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 , 享受75天产假 。
《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 , 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 , 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 , 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 , 享受7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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