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机动车抵押合同( 二 )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甲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质押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机动车抵押合同范文二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
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利率。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
第三条:本借款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
第四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第五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
第六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 。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 。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 。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
7、 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
第八条:本合同债权需通过法院实现时,双方同意在六盘水市法院受理解决,而实现债权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误工补助费、交通费等)由甲方承担 。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 。本合同自行终止 。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第十二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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