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三 )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
【简易个人担保借款合同】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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