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近日,福建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在龙岩中心城区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55万元;在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连城县、长汀县、武平县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同时,降低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40%。允许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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