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工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 二 )


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异地生育 , 或者从业人员异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 其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的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用人单位未按本条例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 或者参加后中断缴费且累计缴费不足12个月的 , 其从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
单位不缴费责任人将挨罚
《条例》规定 ,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 , 由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的 , 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 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改正的 ,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征收机关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用人单位未按本条例规定的数额、期限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 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欠缴的款额及利息;逾期仍不缴纳的 , 除补缴欠缴数额外 , 从欠缴之日起 , 按日加收欠缴额2‰的滞纳金 , 但不同时计缴利息;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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