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南阳楼市新政14条!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新市民购房补助1万元

【富阳|南阳楼市新政14条!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新市民购房补助1万元】富阳|南阳楼市新政14条!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新市民购房补助1万元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9日 , 据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 , 近日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 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 进一步激活南阳市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 ,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 ,
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 , 给予购房补贴 。 其中 , 博士生5万元、硕士生3万元、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 。
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 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 , 可申请组合贷款 。
提高根据缴存人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 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 , 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5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 , 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6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80万元 。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 , 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 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
推行货币化安置 。 在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城市更新以及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等项目推进中 , 具备条件的鼓励被征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
附全文:
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一、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 。 精简房地产项目审批程序 , 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1天以内;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期限 ,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 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一层封顶 , 即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实施更加精准的扬尘防控措施 , 增加有效施工天数 。
二、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 强化评价结果共享应用 , 将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挂钩 , 按照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 在保证监管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及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的调整幅度在2%-10%之间 , 随工程进度的增加不断递减)的条件下 , 多余的资金可用于开发企业调配使用 。
三、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 对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 , 以及对原籍不在中心城区 , 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 , 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 , 给予购房补贴 。 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 , 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 。 补贴以家庭为单位 , 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 , 不再享受南阳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 申请购房补贴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受理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购房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购房补贴支付到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供的个人账户 。
四、促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消费联动 。 支持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 , 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 , 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 , 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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