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人要靠管理我们到底应该怎么面对精神病人

患精神病的人自己根本不承认有病,监护人根本无法约束他的行为,现在又规定精神病人住院要本人同意,不能强制住院 。出了问题又要监护人负责 。非常不合理 。
第二个问题,精神病人有人权 。
精神病人是受疾病侵害的公民,任何人不得加以欺辱、歧视或虐待 。
对精神病人的工作和生活应予以妥善的照顾 。
当疾病得到控制时应对之采取过渡性康复措施,以利逐步恢复原有工作 。对精神病患者的婚姻问题应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对现症患者不能婚配;已经治愈者则应准予登记,但须进行婚前的例行检查;对有明确遗传倾向的重精神病患者则应劝说其节制生育 。
为了维护精神病人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国家对伤害精神病人并形成严重后果者,对奸污精神病患者以及唆使、挑动精神病人肇事者均应绳之以法 。【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人要靠管理我们到底应该怎么面对精神病人】凡精神病人,对社会公共安全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危害性,这是人们不愿见到但又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我们该如何应对呢?首先,作为一个平静,幸福美满的家庭,出现这样一种病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承受的舆论、经济方面的压力都非常巨大,有的甚至把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直接压垮了 。这时候,作为当事的家庭,决不能自暴自弃,要勇敢地承担起监护之责,积极治疗 。监护方面做到宜紧宜松,宽松结合 。对一些臆念型的精神病人则应宽松地管理,经常性地陪护着出外逛逛,长期把他囚禁在家决不是一个好办法,甚至于事无补 。重度精神病犯者(俗称武疯子)则监护必须严密,谨防对社会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积极治疗,寻求国家及社会的帮助,要知道,世间自有真情在 。千万不要丧失信心,放任自流 。其次,社会要存怜悯、同情之心,而不能象已往见到精神病人就喜笑颜开:讥讽、逗乐、取笑、侮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是伤口上撒盐的脑残行为 。人家是疯子难不成你也是吗?要知道一些精神病人的过激行为就是被这一班人激怒的 。因而,社会对精神病人要有宽容心 。再次,国家也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应对机制,免得病人流落社会得不到应有的救治 。可按人口比建立相应的较完善的免费的(这种长期治疗费用仅靠家庭无法承受)收治机构 。总之,国家、家庭、社会联合应对效果可能会较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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