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1、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孩子出生证明的补办流程:
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 。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 。包括父母的婚姻证明等等,也要准备着,可能有的地方会用得到 。
3、然后 , 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
出生证遗失时 , 若要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证编号的证明 。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 , 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2、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出生证明丢失补办的方法: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去宝宝出生的医院开具出生证明,现在医学对于这些资料都比较看重,每个宝宝在出生后都会在医院留有存根;开好证明后,父母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补办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 , 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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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怎么补办出生证明丢了补办步骤如下:1、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2、带有申明的报纸,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填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等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 , 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3、带着补发申请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补发 。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补发出生医学证 。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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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的 , 程序如下:
1、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双方结婚 , 生育的证明;
2、医院出具分娩证明,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带上材料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
5、签发机构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补办 。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 。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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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生证明丢失怎么补办要什么手续需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1.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 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 。
3.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 。
补办流程
1.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 。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
2.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原签发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交由申请人到市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补证 , 并登记在案 。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
3.补证机构查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核对新生儿父母、子女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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