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屋买卖需这样办理 附不动产收费标准


近日网友“yanli123”问政:
房子是抵押房 , 贷款已还清 。 他项权证已丢 , 只有银行结清证明 。 房子过户需要办理什么文件?高新区房产 , 去哪个部门办理?
【郑州|房屋买卖需这样办理 附不动产收费标准】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需要您与抵押权人(银行)部门共同去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申请办理 , 需要抵押权人(银行)出具抵押证明遗失声明 , 抵押权利属于银行 , 银行可以单方提出注销登记 , 银行需要声明原遗失抵押证明公告作废 , 不需补发即可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
房屋买卖您需要到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大厦都能办理)提交:(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 , 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4)存量房买卖合同;(5)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 , 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
不动产收费标准: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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