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幸孕星保险条款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平安幸孕星是属于一款医疗保险 , 和其他医疗保险不同的是 , 平安幸运星是有两位保险人的 , 分为第一被保险人和第二被保险人 , 第一被保险年龄为20—40周岁 , 已孕且孕周不超过28周的女性;第二被保险人为保险期内第一被保险人所分娩的活产新生儿 。 那么平安幸孕星这款保险的保险条款具体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 。
平安幸孕星保险条款
【1】第一被保险人妊娠特定基本住院医疗保险金 , 扣除免赔额之后有社保100%报销 , 无社保报销70% , 包括有子痫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26种妊娠特定疾病;
【2】第二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 , 在第二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15天内诊断需进行住院治疗的 , 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 , 扣除免赔额后 , 按70%赔付;
【3】第二被保险人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 第二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先天性疾病 , 按对应金额给付 , 一次为限 。
【平安幸孕星保险条款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以上就是关于平安幸孕星保险条款的有关内容介绍 , 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