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房产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3、房产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1、买卖身份莫简单
即买房人的确定、卖房人的审查 。确定好以谁的名义买房,他可能涉及到将来过户、继承等问题 。同时,注意轻易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少数例外 。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销售内容 。如没有相应资质,将导致开发、销售行为违法,这样的房产买不得 。
2、售楼广告多睁眼
很多购房诉讼是因广告宣传而起 。在对楼盘的宣传中,开发商过多使用溢美之词已形成一股潮流 。开发商对楼盘的规划环境、价位等极力进行包装,而直接面对购房客户的售楼小姐更是利用楼宇沙盘模型大做文章,让购房者觉得买到了“便宜”:优美的环境、低廉的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 。实际上,一旦购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的房屋,往往发现开发商描述的各种美好景象与现实相距甚远,于是产生一系列纠纷,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好诉至法院讨说法 。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 。
3、五证审查须从严
目前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不主动出示“五证”的原件,只有少数开发商将“五证”或“五证”原件的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 。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有意回避“五证”中所记载的瑕疵,如存在抵押等,有的是利用复印件做假,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二期等 。
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要分清“五证”的真伪,认识到记载内容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较为困难 。最好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
【房产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有什么】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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