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婿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吗我老公不照顾我爸妈,这种行为合法吗?
女婿和儿媳都没有法定的义务赡养岳父母和公婆,但是应当协助配偶赡养父母,是法律也是道德 。
《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负有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 , 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但是,协助义务不是赡养义务 。
1,没有赡养你岳父母的义务 。
2,我国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是基于生父母子女关系和收养关系或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 。
3,你管不管是你的事,你没有法定义务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而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所形成的并不是婚姻法上所讲的因为血缘而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但是,女儿是有的.
【1】女婿没有法定义务赡养岳父岳母 。
【2】女儿去世,女婿尽了赡养岳父岳母的主要义务 。
女婿可以视为岳父岳母第一顺序继承人 。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
【3】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2、女婿是否有赡养老丈人的义务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负有赡养义务 。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 , 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
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 , 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
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义务 , 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从以上法条可知,赡养义务由子女承担,因婚姻组成家庭后,这样的关系并未改变 , 子女只对子女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对于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 但是由于双方已经结婚,对于赡养自己的父母支出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赡养父母合理支出 , 另一方无权干涉 。
扩展资料:
《民法总则》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3、法律规定女婿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法律上的确没有强制要求儿媳必须赡养公婆,女婿必须赡养岳父母,因为需要承担这个责任的是和父母有着直接抚养、赡养关系的子女(或继子女) 。父母抚养子女长大成人,子女赡养父母安度晚年,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之所以规定在法律内,是为了防止个别没有责任和底线的人出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4、2021最新版婚姻法现在媳妇要赡养公婆,女婿不善养岳父岳母是民法规定的吗…我国现行《民法典》中并未对儿媳赡养公婆或女婿赡养岳父岳母进行强制性的规定 。
我国目前法定赡养人的范围为赡养人的亲属 , 具体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近亲属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由此可见 , 虽然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公婆仍旧不是儿媳的血亲父母,岳父岳母也不是女婿的血亲父母,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 女婿亦没有对岳父岳母的法定赡养义务 。
5、民法典新规,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你的看法是什么?虽然《民法典 》新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是作为女儿是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女儿赡养父母的费用需要从夫妻共同的财产当中去出,自然女婿就有了辅助赡养的义务 。
根据我国的最新《民法典 》 规定 ,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没有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 。很多人认为作为女婿,就可以对岳父母不管了 。其实不是这样的,虽然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 , 但是作为自己的妻子还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既然已经结为夫妻,那么婚后的家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拥有 。如果女儿需要赡养父母,那么必然从夫妻的共同财产中拿出钱来,不可能自己一个人承担 。从这个方面来说,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 , 但是作为女婿还是有一定的辅助义务 。
对于法律的这项规定,可能是考虑社会的现实情况做出的 。一般女儿出嫁以后,父母会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作为女婿一般不会分到什么财产 。所以,如果规定女婿必须赡养岳父母 , 可能会产生很多的家庭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既然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那么作为岳父母也会考虑女儿的实际情况,不会让女儿分担过多的义务 。或许在财产的分配问题上 , 会给女儿一部分财产,让女儿乐意赡养自己 。作为女婿来说,自然感到高兴,也会支持妻子的义务 。
当然了,岳父母也是自己的亲人 , 毕竟是妻子的父母 。在岳父母的赡养问题上 , 作为女婿还是要分担一部分义务 。因为即使自己不愿意承担赡养的义务,但是妻子依然需要赡养岳父母 。再者自己和妻子作为夫妻,拥有共同的财产,赡养岳父母的费用还是需要夫妻承担 。与其拒绝承担义务,不如支持妻子的义务 。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家庭的和睦,也是基于一种社会道德的责任 。
这个规定非常的不合情理,这个规定特别的冷漠,没有任何的人情味,女婿虽然和岳父母没有血缘关系 , 但是也是岳父母的亲人,这个法律有一些不尽人情 。
这样的做法是非常公平的,女婿不用赡养岳父母,儿媳妇不用赡养公婆 。这样的做法是最简单明了 。
【宁夏泾源县倡导女婿赡养岳父母是否合理,女婿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吗】我的看法就是,赡养不赡养 , 只是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 。女婿赡养岳父母,是应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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