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的定义,关于危险废物鉴别

1、关于危险废物鉴别1、hw08类的900-210-08油水分离设施产生和你的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不是一码事,按照名录规定不属于 。但是如果含矿物油高的话且环保局要求你们进行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你就做鉴别,不然就没有必要 。
2、也是应该不属于,hw08类的900-200-08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含油污泥 。但是如果你公司的磨屑明显有大量的切削液(HW09)那估计就是危险废物HW09,那要根据《名录》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
3、不会,按照国家规定 , 废物符合名录的规定(有*标注以“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那就必然是危险废物(除非是那几个打有*的小类),不属于名录规定但是有疑问的才进行鉴别,鉴别要有正规的单位最好在环保局的同意下进行 , 这样有法律效力 。
1、第一项要看你的机加工废水里面是什么物质,如果是含有名录上说的矿物油的话那就是危险废物 。
2、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是危险废物的 。你们磨床使用磨削液 , 磨屑被污染 , 应该是危险废物 。
3、按理说企业建成之前应该先做环评,环评中应该对你的工厂排污进行分析定性、确定处置措施,当然包含你说的这两种废物 。现在看来貌似你们没有环评 。现在国家对危险废物加强管理,我们这里环保局挨家排查、登记 。如果你们领导想把企业做规范,以防万一,最直接办法是去环保局咨询 。确有必要后再决定联系有资质单位,后续的程序他们就会告诉你了 。不过很多地方并没有危废处置企业,有的距离很远,有些时候就不了了之了……
你讲的处理工艺采用的是物化法,那么污水处理设施中如果含有隔油沉淀和加压浮选装置 , 那这两个装置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性废物(因为这些污泥中含有废矿物油,是含废矿物油的污泥);如果再有中和沉淀处理装置,絮凝过滤装置,那这两个装置产生的污泥极有可能是危险性废物,需要做浸出性鉴定 , 主要考虑的因素是重金属物质 。
供你参考吧 。

危险废物的定义,关于危险废物鉴别


2、什么是危险废物?判定新产生的废物是否是危险废物的依据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根据产生源和组分分为46大类479小类,涉及污水(废水)污泥相关“危险废物”的数量共93小类,主要含有机类污染物、重金属类污染物、有机类污染物或重金属污染物的复合物,占整个名录小类的19.4%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外 , 疑似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泥需要鉴别 。
鉴别要点是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材料和反应工艺确定含有哪些有毒有害物质,并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列举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对照,选取其交集部分作为有毒有害物质鉴别对象,其浸出量或含量超过标准值即为危险废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河北省内危废处置:雅居乐环保集团 馆陶县晴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8年,主营危险废弃物处理业务 。项目地处河北省馆陶经济开发区,于2020年投产,厂区占地265亩,填埋场占地142亩 , 投资额5亿元,拥有员工约180人,填埋场填埋容量为182万方,年埋量约6万吨;具备41大类危废处置资质,生产工艺涵盖焚烧、物化、填埋及再生利用
危险废物的定义,关于危险废物鉴别


3、硫酸镁废渣是否危险废物是 。
硫酸渣具有腐蚀性 , 属于危废物 。
危险废物定义: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
种类:
1、固体废物;
2、液态废物 。
危险废物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 。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 , 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
2、影响人类健康 。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 , 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
3、制约可持续发展 。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
是危废品,硫酸渣具有腐蚀性,属于危废品 。
危险废物定义: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
种类:
1、固体废物;
2、液态废物 。
危险废物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 。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
2、影响人类健康 。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
3、制约可持续发展 。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
危险废物的定义,关于危险废物鉴别


4、常见的危险废物有哪些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危险特性
HW01
医疗废物
卫生
831-001-01
感染性废物
In
831-002-01
损伤性废物
In
831-003-01
病理性废物
In
831-004-01
化学性废物
T
831-005-01
药物性废物
T
非特定行业
900-001-01
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
In
HW02
医药废物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1-001-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71-002-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T
271-003-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T
271-004-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T
271-005-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产品及中间体
T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2-001-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72-002-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T
272-003-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T
272-004-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T
272-005-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
T
兽用药品制造
275-001-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75-002-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蒸馏工艺产生的蒸馏残余物
T
275-003-02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T
275-004-02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75-005-02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T
275-006-02
兽药生产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
T
275-007-02
兽药生产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T
275-008-02
兽药生产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
T
生物药品制造
276-001-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76-002-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过程中产生的培养基废物)
T
276-003-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T
276-004-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 T
276-005-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 T
HW03
废药物、 药品
非特定行业
900-002-03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不包括 HW01、HW02、900-999-49类)
T
HW04
农药废物
农药制造
263-001-04
氯丹生产过程中六氯环戊二烯过滤产生的残余物;氯丹氯化反应器的真空汽提产生的废物
T
263-002-04
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
T
263-003-04
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过滤产生的残余物
T
263-004-04
2,4,5-三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四氯苯蒸馏产生的重馏分及蒸馏残余物
T
263-005-04
2,4-二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 2,6-二氯苯酚残余物
T
263-006-04
乙烯基双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盐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蒸发和离心分离残余物及废水处理污泥;产品研磨和包装工序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地面清扫废物
T
263-007-04
溴甲烷生产过程中反应器产生的废水和酸干燥器产生的废硫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和废水分离器产生的废物
T
263-008-04
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T
263-009-04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与反应罐及容器清洗废液
T
263-010-04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料和吸附剂
T
263-011-04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3-012-04
农药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及废弃产品
T
非特定行业
900-003-04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
T
HW05
木材防腐剂废物
木材加工
201-001-05
使用五氯酚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T
201-002-05
使用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T
201-003-05
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 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T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001-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废弃滤料及吸附剂
T
266-002-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T
266-003-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过期原料
T
非特定行业
900-004-05
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木材防腐化学品
T
危险废物定义: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
种类:
1、固体废物;
2、液态废物 。
危险废物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 。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 , 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
2、影响人类健康 。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
3、制约可持续发展 。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
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 , 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
2、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 。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 。这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 , 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
3、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 。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 。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
4、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 , 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 。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 。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 , 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
5、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安全地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固化体的容积远比原废物的容积大 。
危废,即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化工、冶炼等制造业中产生的废酸、废碱、石棉废物、冶炼废物、废矿物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二、危废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 。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 , 会污染水体和土壤 , 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
(2)影响人类健康 。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等 。
(3)制约可持续发展 。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
三、危废的处理方式
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
2、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 , 从而达到无害化 , 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 。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 , 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 。这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
3、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 。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 。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
4、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 。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 。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 , 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
危险固体废物又称为有害废物、有毒废渣等 , 通常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哪些生活垃圾是危险物?常见的危险固体垃圾有哪些?接下来请大家来佰佰安全网了解详情吧 。
常见的危险固体垃圾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边角料,废渣(冶炼废渣、炉渣火电厂等有锅炉的),危险废物(爆炸性、易燃性、易氧化、毒性、腐蚀性)废机油、机油桶、油漆桶、 含油抹布、手套 。具体找专业环保顾问解答 。
固体废物的一类,简称工业废物,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 。可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如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硫酸渣、废石膏、脱硫灰、电石渣、盐泥等)和工业有害固体废物,即危险固体废物 。
危险固体废物是一类特殊的固体废物 。由于其性质多种多样,种类繁杂,因而鉴别困难 。它不但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而且由于各国对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方法不同,从而使有害固体废物通过各种渠道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 。危险固体废物影响环境的途径很多,其生产、运输、储存、处理到处置的各个过程 , 都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 。
危险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有较长的历史 。危险固体废物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很大 。它的特殊性质(如易燃性、腐蚀性、毒性等)表现在它们的短期和长期危险性上 。就短期而言,是通过摄入、吸人、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的毒害.或发生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人体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等 。但是,由于对多数有害废物缺少毒性数据,因此其对人体的特殊障碍及致病问题仍在研究之中 。
常见的危险固体垃圾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边角料,废渣(冶炼废渣、炉渣火电厂等有锅炉的),危险废物(爆炸性、易燃性、易氧化、毒性、腐蚀性)废机油、机油桶、油漆桶、 含油抹布、手套 。具体找专业环保顾问解答 。
固体废物的一类,简称工业废物,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 。可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如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硫酸渣、废石膏、脱硫灰、电石渣、盐泥等)和工业有害固体废物,即危险固体废物 。
危险固体废物是一类特殊的固体废物 。由于其性质多种多样,种类繁杂,因而鉴别困难 。它不但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而且由于各国对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方法不同,从而使有害固体废物通过各种渠道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 。危险固体废物影响环境的途径很多,其生产、运输、储存、处理到处置的各个过程 , 都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 。
危险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有较长的历史 。危险固体废物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很大 。它的特殊性质(如易燃性、腐蚀性、毒性等)表现在它们的短期和长期危险性上 。就短期而言 , 是通过摄入、吸人、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的毒害.或发生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人体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等 。但是 , 由于对多数有害废物缺少毒性数据 , 因此其对人体的特殊障碍及致病问题仍在研究之中 。
危险废物的定义,关于危险废物鉴别


5、危险废物是指列入()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定义,关于危险废物鉴别】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毒性
危险废物的毒性分为急性毒性和浸出毒性 。急性毒性是指机体(人或实验动物)一次(或 24 小时内多次)接触外来化合物之后所引起的中毒甚至死亡的效应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将经口摄?。汗烫宓陌胧滤懒俊?00mg/kg,液体的半数致死量≤500mg/kg;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1000mg/kg;蒸气、烟雾或粉尘吸入:半数致死浓度≤10mg/L 的废物定义为具备急性毒性特性的危险废物 。
浸出毒性是指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 , 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根 据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浸 出 毒 性 初 筛 GB5085.3-2007)的规定 , 按照 HJ/T 299(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制备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 , 则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
法律依据:
《固废法》
第七十七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 , 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七)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八)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