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拆违促拆迁”、“以拆危促拆迁”

|“以拆违促拆迁”、“以拆危促拆迁”


【|“以拆违促拆迁”、“以拆危促拆迁”】“你这个房子的违建 , 必须拆掉” , “你这个房子是危房 , 非常危险 , 自己不拆我们就只能依法强拆了” , 很多地方不拆迁还好 , 一拆迁就突然出现了很多的“违建”、“危房” , 你的房子都住了十几年二十几年了也没有什么问题 , 一开始征收就说有问题?就真的如他们所说的那样吗?今天 ,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
在实践中 , 征收方在面对不签署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时 , 有很大概率会通过“以拆违促拆迁”、“以拆危促拆迁”的情况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强拆行为 。 简单来说就是将咱们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危险房屋 , 从而再进行强制拆除 。 在法律中 , 被征收人不签署补偿协议只会导致一件事发生 , 那就是征收方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 , 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 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 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史律师提醒您 , 对于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危险房屋 , 咱们读者朋友可以从以前所发布的文章中进行了解 。 在这里一句话进行概括 , 违法建筑不是行政机关说认定就认定的 , 而是要必须要经过调查 。 行政机关根本就没有权利认定危险房屋 , 只要房屋的所有权人才能申请认定危险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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