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关于长沙511楼市新政,你最想知道的问题,我们帮你问了

5月11日,长沙发布盘活存量房新政后,“存量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引发了广泛关注。
尤其是市场端,“租房换房票”更是讨论焦点中的焦点。
就在新政发布的一天后,长沙市住建局通过媒体答疑的方式,解答了市民的部分疑问:
目前资格审核时,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即有多套住房出租的家庭,在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时均只核减一套。
需要提醒的是,长沙市出台的原限购政策保持不变。
尽管相关部门已经作出回应,我们相信大家心中仍有不少问题。
于是,5月13日,潇湘晨报258探房(微信号:xxcbcdc)去了一趟长沙市政务大厅租赁住房咨询窗口。
房屋|关于长沙511楼市新政,你最想知道的问题,我们帮你问了

关于长沙511新政,你最想知道的问题,我们帮你问了。
以下内容根据咨询窗口回复整理:
01.什么情况下,才能获得新的购房资格?
按照“一户核减一套”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严格意义上讲,只对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第三套房产有用。
拥有一套住房的长沙家庭本身可买两套房,家庭房产套数大于三套的只核减一套,减完之后因大于两套,依然没有继续买房的资格。
那么,家庭拥有两套房产,且名下房产存在网签未满4年的情况,租出一套后能否立刻获得购房资格?
关于这一问题,窗口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是:需要满足长沙现行的限购政策要求。
也就是说,虽然家庭住房总套数可以核减1套,但获得购房资格仍需要考虑名下末套房网签/拿证的年限。
02.出租房源有什么要求?
按照511新政的方案,能够供作租赁住房的,是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
窗口也给出了更详细的答案:房屋已经是交房状态,不能是期房。不是危房,也没有擅自改变房屋本身的布局。
对于“装修改变户型布局能否符合条件”的问题,窗口给出的答案是:申请后会有专人上门进行房屋勘察认定。
另外,出租房源没有面积和装修的限制,毛坯房也符合条件。
03.出租方式如何进行?
新政明确的是,存量房业主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后,既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出租运营房屋,也可以选择自行出租运营房屋。
258探房(微信号:xxcbcdc)从窗口获悉,当前主要推荐自行出租的方式,后续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进行招租和日常维护。
04.租金、租户是否有范围限制?会不会收取相应费用?
租金收取多少合适,也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根据窗口的回复,个人自行出租,租金可以参考政府租赁住房的指导价。但租赁是市场行为,具体由个人依照实际情况根据市场规律制定。
供作租赁住房后,将要求房东开设专门的资金监测账户,租金流水需要通过租赁资金监测账户和企业监测账户。
另外,租赁对象并没有明确的限制;目前,租赁住房只收取每月100元的管理费用。
05.10年的租赁期限如何计算?期间出现闲置如何处理?
511新政明确,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
窗口的回复称,合同约定的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120个月),是有累计租赁行为的10年。而且必须是满租情况下才算,如果中间有空置期,是不包含在运营年限中的。
若出现闲置,不用进行报备,但试点企业会定期核查房屋出租情况。核查是否持续性、合规供作租赁住房。
核查时发现若是个人主观意愿下不进行出租,将承担违约责任,按照7元/天承担违约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