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摔学生手机违法,属于故意损坏私人财物的行为,应当赔偿 。
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机主的合法动产,机主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有权对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
【老师有权利摔学生的手机么】《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 。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 。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 。这样一来 , 老师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 。
推荐阅读
- 空运随机文件有什么作用的
- 老舍的讽刺小说有哪些
- 老师留作业多的好处是什么
- 老舍先生的作品有哪些特点
- 开水中有氧气吗
- 老师把学生头打破犯罪吗
- 老师与学生的故事
- 老虎有哪些品种
- 老师对学生的态度
- 老师需要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