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高级合伙人什么意思

【律所高级合伙人什么意思】

律所高级合伙人什么意思


开办律所的共同投资者就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就是律师事务所的老板之一 。高级合伙人是指有股份的,合伙人只有名义或有一点分红,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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