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税务责任由谁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推荐阅读
- 收到税务局退税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 怎么在电子税务局查看以前的报表
- 左转与直行相撞谁的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该怎么办
- 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吗
- 朋友开我的车出了事应该谁负责
- 把人撞死了全责怎么办
-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 第三方责任险是怎么赔付
- 撞死人全责怎么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