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43条如何理解,如何理解保险法的地位

3.无论怎么理解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涉及打官司,那么就看法官的理解,这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两年后出险,如果与脊柱相关,会拒赔,如果打官司,看法官对病情的理解,如果是既往症,是拒赔的可能比较大 。简单的说,你这个问题描述的情况,如果两年内出险,几乎肯定被拒保赔或解除合同 。
关于《保险法》第十六条「如实告知」及「超过2年不可抗辩」的条款该如何正确理解?
感谢邀请 。1.强直性脊柱炎,要看具体疾病情况,如果轻微还有机会购买重疾险或防癌险,医疗险大概率除外 。2.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我写过一个专题 。这个条款具体应用非常复杂 。简单的说,你这个问题描述的情况,如果两年内出险,几乎肯定被拒保赔或解除合同 。两年后出险,如果与脊柱相关,会拒赔,如果打官司,看法官对病情的理解,如果是既往症,还是拒赔的可能比较大 。
【保险法43条如何理解,如何理解保险法的地位】如果两年后出险,出险部位与脊柱无关,并且没有明显病理报告支持其相关性,如果打官司,赢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 。最后一种是保险法保护用户来说权利,避免保险公司滥用未如实告知理由拒赔 。但这并不保护恶意(故意)骗保,并且既往症依然是不能依靠两年不可抗辩来支持理赔的 。3.无论怎么理解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涉及打官司,那么就看法官的理解,这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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