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二 )

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于12月15日启动.
网上预报名 2009年12月15日-2010年01月10日现场确认 2009年12月17日-2010年01月12日考前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0年04月28日-2010年05月30日考试实施 人机对话考试 2010年05月22日-2010年05月23日2010年05月29日-2010年05月30日纸笔考试 2010年05月22日-2010年05月23日网上查询成绩 考后两个月内领取成绩单 考后两个月内中国护士网(www.512test.com)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 。
报考条件:根据文凭的类型决定报名时间,大专毕业当年可以报名,中专毕业第二年可以报名,本科毕业免考(直接申请),每年的11月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到网上报名,然后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4张、钱每科35元到当地卫生局审资格!第二年的5月考试!可以参考今年5月12日颁布的<<护士条列>>报考流程:12月15日开始报名先在网上报名 www.21wecan.com再到当地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确定了是2010年5月22、23、29、30日2010年4月--5月打印准考证报考内容: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基础护理学 。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建议您去中国护士网看看吧,那里有很多免费的学习资料,也许能帮到你呦~~ 考试资料:中国护士网 www.512test.com中国护士论坛 www.512test.com/bbs网站免费提供历年的试题.
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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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考试范围(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到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证书考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链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_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YM2RvVdYuwsgURiV21pQitpwObMf79xu8dh-cnNM-rO52RPiKDWSUF_dpEcy7INwtKiylJUcbEv9Oo0CQqlTUa#10您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有关具体专业可查看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1.基础知识:中药学 中药药理学 中药化学 2.相关专业知识:中医基础理论 方剂学 药事管理 3.专业知识:中药鉴定学 中药炮制学 中药调剂学 中药药剂学4.专业时间能力:中药鉴定学 中药炮制学 中药调剂学 中药药剂学5,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①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②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 。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这种事职称类考试医师(也就是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是执业类考试,不是职称考试,但取得证书后,可聘任为相关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类不用一级一级的考 。职称类考试一般费用在200元左右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内容:一、适用人员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分4个半天进行 。考试方式由采用笔试向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过渡 。四、报名条件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3、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药(护、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3、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4、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考试不开考 。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7年;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4、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在单位可以提升资质,和加福利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为适应中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 。考试范围(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到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 。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考试范围(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护士要执业(不违法上班)就要有护士执业证而护士执业证的得来是因为你考过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拿到国家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然后你到卫生局注册了护士执业证! 所以护士执业只需要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拿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到相关部门申请执业注册——拿到护士执业证! 就好了所以就只考一次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明你有相关技术水平的要是复习的话时间多建议买人卫的考试用书多看几遍 然后在猛做题就憋过我那年考试就是这么过的!!!!2010年以前是,那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包含在初级护理(士)考试中的,并作为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的一个护士初级护理(士)级别考试在一个报名平台报名的,是作为卫生资格考试116个专业中的一个 。。。2011年改革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初级护理(士)资格考试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独立出来,单独成为一个考试了,报名时间要晚一个月左右,并且单独建了一个报名平台,大约在一月底或二月初会在卫生人才网上开通报名入口的 。。。护理专业只需要考护士执业资格证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是大范围的 。具体你可以登录中国人才卫生网上面有详细介绍祝你好运~!7,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有哪些 看专业不同条件有些不一样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五条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1、药、护、技师: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 。(二)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第七条人事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国家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 。卫生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国家级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八条通过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第十一条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取得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本暂行规定由卫生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军队系统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总政治部负责 。第十七条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未明确事项,均按本规定执行 。8,卫生资格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的成绩是连续两年滚动制,就是说你只要连续两年把4门都通过就算合格了,按照你的说法,因为你2013和2014年两年没有通过4门,所以2013年的成绩算是作废了,你只能2015年再考,报考除了2014年通过的一门之外的那三门 。记得要用原来的档案号报名 。您好,初级护师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已参加过初级护师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卫生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也就是说今年第二年您只需要报考你上一年没通过的那一门科目即可 。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参加全国初级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考试的四川考生及考务机构: 因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波及四川境内大部分地区,灾情非常严重,导致交通中断、通讯阻塞、甚至局部瘫痪 。由于灾区医务人员非常紧缺,非灾区不断向灾区派送医务人员援助,至此2008年度全国初级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考试无法按期举行,四川考区经请示卫考办同意延期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08年5月13日 关于延迟关闭灾区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学员听课权限的通知 由于受地震灾害的影响,四川考区,重庆考区,甘肃考区的陇南考点、陕西考区的汉中考点推迟进行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医学教育网为了方便考生的复习,将顺延所有推迟考试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学员的听课权限,承诺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课程 。医学教育网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部分考区考点和参加抗震救灾卫生技术人员推迟进行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http://www.21wecan.com/wsbm_08/index4.htm 受地震灾情影响,四川考区,甘肃考区的陇南考点、陕西考区的汉中考点推迟进行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因参加各地卫 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赴地震灾区救灾的医疗队,不能按时参加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卫生技术人员延迟参加考试,延迟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各考区审核确认后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推迟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 http://www.21wecan.com/wsbm_08/index5.htm 关于重庆考区推迟进行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中国卫生人才网 -------------------------------------------------------------------------------- 因承担接收救治大量地震灾区伤员的任务,重庆考区推迟进行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关推迟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四川、甘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推到8月1日至15日 据甘肃省卫生厅消息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日前批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鉴于抗震救灾工作形势,同意将原定于7月1日至15日举行的四川考区和甘肃考区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推迟到8月1日至15日举行 。同时,要求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会同四川考区、甘肃考区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试质量与安全 。学易网医学频道提醒广大学员:针对四川和甘肃这两地特殊情况,学易医学频道会顺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辅导学员的听课权限等各项服务 。直到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2008-7-2 http://028px.yixue.studyez.com/help/default.aspx?itemid=3431&page=2 2008年护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15日12时到5月10日24时,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打印准考证 。无法上网打印的考生请于4月22日后到当地考点打印准考证 。一、使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打印 二、使用姓名加证件号或档案号打印 ◎特别提示 一、考试时间:护理学、药学等49个专业采用纸笔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17、18日;中医、普通内科学等64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17、18、24、25日其中一天,具体机考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请于4月21日起登陆本网站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三、准考证打印功能于4月15日中午12点正式开通,在此之前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务必及时重新打印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考场变更重要通知 1.陕西省咸阳考点部分考生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因故发生变更,现将变更后的详细地址通知如下: 第1-55试室:考场地址设在咸阳铁路管理干部学院(西兰路5号); 第56-85试室:考场地址设在咸阳风轮小学(咸阳市人民东路) 。2.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考点人机对话考试的考场地址因故发生变更,现将变更信息通知如下: 原考场名称: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 变更后,新考场名称为:鄂尔多斯市电教馆(地址:原市委大楼一楼、广场东侧) 3.四川省遂宁考点人机对话考试考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的详细地址如下: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楼(河东新区) 4.北京考区人机对话考试机构“昌平一中”的地址因故发生变更 。原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 现变更为:昌平区东关路16号 特别提示:(1)准考证打印功能于4月15日中午12点正式开通,在此之前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务必及时重新打印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2)使用姓名加证件编号进行准考证打印,应确认输入的证件编号与报名确认时的证件号码一致 。参考资料: http://www.51test.net/show/125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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