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试题,刑法卷子填空题 以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或者诽谤他人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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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法题目我不会A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正确B 绑架,劫持人质、勒索钱财是绑架 。C 典型的绑架,正确 。是绑架罪D 没有实行绑架行为,绑架罪不成立答案AC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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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法练习问题就是常说的特赦令!是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它只赦刑,不赦罪5,刑法分则题目根据为?物权法 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这就是关于抵押权存续期间的规定 。法律有明确规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另外,担保法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ps:这个不是刑法分则的啊6,刑法作业多选题 1.ABC 2.ABC3.ABCD4.ABE5.ABC6.ABCD7.ACE分析:抗税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又侵犯了税收征管人员的人身权 。偷税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日常社会生活的管理秩序,又侵犯了执行公务人员的人身权 。抢夺罪的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食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7,多选题刑法知道正确的答案请告诉谢谢 1 全选解析:明显的,刑罚是最严厉的处罚,其它强制方式都没有它严厉,所以A正确 。刑罚只适用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如果犯错者不满足犯罪构成,他的错误再重也不受到刑罚,所以B正确 。CDE显然可见是正确的 。2全选解析: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分为可选要件和必要要件 。AE为必要要件 。BCD为可选要件 。3ABE解析:有空你去买本刑法,翻开目录就可以发现有总则,分则和附则了 。4全选解析:课本有答案 。5BD解析:强迫交易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A错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照刑法,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主体,所以E错 。犯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过失和间接故意都不构成本罪,所以D选项含糊不清,本题为多选,可选D做正确答案 。6;ABCD解析:E选项是应受刑法处罚性 。二、多项选择题 1.abc2.abc3.be4.abcde5.acd6.abc7.abcd希望可以帮到你!1、abc 2,acde 3,abe 4,cd 5,abde 6,abcd8,刑法选择题请分析并且选择悬赏15分 1.10年,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期为10年 。2.. D《刑法》第271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从业人员必须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被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发生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非从事公务的人员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的,就可以以职务侵占罪对其定罪处罚 。3.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由于题较多,题目解析我就不写了,绝大部分内容在课本中都有答案的~1、abc 2、ad 3、abc(本题直接参看赵秉志老师主编的《刑法学》,里面说的很明白) 4、abcd 5、ac 6、bc 7、abcd 8、bcd 9、abd 10、abcd(经典表述,无需解释) 1、c 2、c 3、d 4、d 5、b(自己主观错误认为犯罪已不可能达到既遂) 6、c 7、b(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 8、b(是否出于主观意志)9,刑法修正案有几部十部目前,刑法修正案有十部 。刑法修正案,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设机构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 。刑法修正案,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设机构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 。刑法修正案是指1997年新《刑法》颁布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对刑法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是刑法修正的前提和基础 。刑法修正案,作为对刑法条文的具体修正,与现行刑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刑法》共有十部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为了惩治恐怖活动犯罪,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为了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而制定的法律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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