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之父,上网是一项基本权利

中国互联网发展这么久,谁的贡献最大,可以称得上互联网之父?

互联网之父,上网是一项基本权利


该问题提得极为不妥,互联网也不是我国的,我们只是租用者,把大把的钱捧送给它国,互联网在我国没有起到为国家创造财富的功能,反而是我们泛滥互联网,使它产生了反作用,造成负面损失,,,,,,!你只要有人脉,建个平台,睡着也赚钱,坐着也赚钱,无德无能,贪婪无度,神经不正常的人大肆滥用互联网,没有为国为民创造一点实实在在的尖端科技和高科技制造业,全是收割机,,,,,,!什么时候有真正的中国互联网你再捧再抬再吹吧!草民愚见 。
互联网之父伯纳斯-李如何看待私营企业接手.org运营一事?
【互联网之父,上网是一项基本权利】
互联网之父,上网是一项基本权利


对于将 .org 业务出售给私营企业 Ethos Capital 一事,互联网之父 Tim Berners-Lee 直斥这样的行为太过“愚蠢”,即便 Ethos 表示自己没有提价的计划 。显然,对于将数以百万计的非盈利组织使用的 .org 互联网户名交给一家逐利的私营企业去管理一事,伯纳斯-李很是担心 。
(截图 via Cnet)11 月 13 日,致力于增强互联网覆盖范围、安全与隐私性的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宣布了将于 2020 年 1 季度把 .org 监督角色 —— 公共利益登记处(PIR)—— 交给投资公司 Ethos Capital 的计划 。Ethos 承诺“维护 PIR 的核心创始价值”,并“致力于使 .org 易于访问、为所有人提供合理的价格”,然而伯纳斯-李并不买账 。
其在周三的推文中称:我非常担心将 .org 出售给一家私营企业去管理,若其最终不为公共利益而形式,最终将成就一桩愚蠢的行为,我们需要有关方面给出紧急的解释 。为了阻止互联网协会交出 PIR 的权益、杜绝潜在的审查和注册费用的上涨,电子前沿基金会(EFF)已经提出了一项请愿 。尽管风投在硅谷互联网创新发展史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都要‘向钱看’ 。
对于资金短缺的非营利组织来说,其可能被迫转移到一个非 .org 域名 。对于伯纳斯-李的质疑,Ethos 和互联网协会均未置评 。前者仅表示会推动 .org 业务的增长、开发新的服务和支持 .org 社区的热情,但并未透露更多细节 。Ethos 首席目标官 Nora Abusitta-Ouri 在一篇博客文章中指出:组织在寻求典型的成功指标,在财务增长和盈利能力之外,于社会责任和倡议之间取得平衡 。
万维网诞生30周年,对于这些年的发展,互联网之父伯纳斯-李有哪些看法?
互联网之父,上网是一项基本权利


30 年前,一位名叫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的年轻计算机科学家,提出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超链接系统 。其允许在不同计算机之间分享信息,然后永远地改变了人类使用和通过网络进行交流的方式 。在周二的一场纪念活动上,他向观众表示,万维网背后的想法,其实既简单又崇高 —— 让全球各地的人们合作解决世界性问题 。
【万维网诞生的地方,Home.CERN 网站截图】本次活动的地点,选在了《华盛顿邮报》总部特区,伯纳斯-李说到:“想象一下,你有一个很大的议题,比如气候变化或治愈癌症,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想法 。而万维网的目标,就是将所有这些人连接到一起” 。转眼 30 年过去,网络似乎被别有用心者劫持 。它变成了一个平台,上面有大肆传播的假新闻和仇恨言论,个人隐私被各种贩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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