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2021年新规,2020年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1 , 2020年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 , 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 , 所有权归购房人 , 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公共维修基金规定:1、按照法规规定 , 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3、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 , 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 , 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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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法律分析:1、房屋建筑使用的是砖混结构 住宅 , 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49元 , 开发商每平方米10元;2、如果是没有电梯框架结构 的住宅 , 房屋维修基;3、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4层以下含14层的框架结构住宅 , 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61 元 , 开发商每平方米25元;4、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5层以上含15层的框架结构住宅 , 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73 元 , 开发商每平方米30元;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 , 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维修基金2021年新规,2020年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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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1年契税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根据2021年新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的有关规定 ,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 , 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 , 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 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 中对于契税征收标准的规定如下: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 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通过《契税法》和《契税暂行条例》的对比 , 可以看出 , 契税税率都是为3—5% , 并没有提高 。其实对于差别税率的规定更加的详尽、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 , 现予公布 , 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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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2021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 , 但是 , 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应该按照各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确定 。房管局确定了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以后 , 应当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 , 而且房屋维修基金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 , 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 , 并适时调整 。5 , 2021年电梯费收取标准是什么电梯费收取没有统一标准 , 一般根据当地物业公司确定并且收取 。一般来说电梯收费都是不低的 , 日常维护保养大概要5000元一年 , 年检费用大概要1900元 , 一些小区物业会与业主一起商讨来定每户给多少 。2021年电梯费收取标准是什么?其实现在电梯费电梯费多少钱一个月和一年 ,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 , 各地方政府制定的物业分级和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 。一些物业没有争取业主没的任何意见和商量下就规定了电梯费用 。最高的楼层交到近50元一月的电梯费用 , 最低也近30元一月 。平均一户近45元一月 , 一单元32户 , 一个月近2000元的电梯费用 , 大家都会有意见 。在一些小区需要物业与业主一起商讨来定 。但是也有一些物业不会与业主商量 , 就定下每年的电梯费用 , 常常导致业主的不满 。一般来说电梯收费都是不低的 , 其中日常维护保养的费用大概要5000元一年 , 年检费用大概要1900元左右 , 小修一次也要1万元 。因此这些费用都需要住户来均摊 。电梯费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内容 , 属于物业费的一部分 ,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关于物业服务费的用途有明确的规定 , 包含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 , 就是包含电梯维护费和电梯用电费等 。尤其是高层居民 , 都是要按期交的 , 有的小区电梯费是按年收费 , 有的小区是按月收费 , 没有统一的标准 , 一般根据当地物业公司确定并且收取 。6 , 2021年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法律分析:1、房屋建筑使用的是砖混结构 住宅 , 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49元 , 开发商每平方米10元;2、如果是没有电梯框架结构 的住宅 , 房屋维修基;3、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4层以下含14层的框架结构住宅 , 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61 元 , 开发商每平方米25元;4、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5层以上含15层的框架结构住宅 , 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73 元 , 开发商每平方米30元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 , 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 , 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 , 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 , 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 , 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7 , 买了房子入住三年电梯坏了要大修物业要求动用维修基金可是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 , 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 , 涉及一幢楼业主的 , 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 , 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 , 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所以如果在保修期内是不能够用的我就是做电梯维保的 。我平时遇到一些物业或开发商是小钱舍不得花 , 比如润滑油 , 一些易损件啊不肯花钱买 , 到了大修的时候就要业主吃苦头了 。其实 , 才三年的电梯是不是真的需要大修 , 个人觉得最好找电梯生产厂家来鉴定一下 , 我做了十几年的维保 , 没有见过三年就要大修的情况 。还有 , 电梯是全体业主的资产 , 大家在使用(特别是装修)过程中要爱惜电梯 , 不要超载、不要碰撞电梯、不要长时间档门 , 装修垃圾袋装化等等 , 这样都有益于延长电梯使用寿命 。大修基金该动就要动呀 , 物业是没法呀 , 电梯大修费用肯定很贵 , 物业是不会承担的 , 因为这是有合同规定的 。再说大修基金物业又得不了 , 望采纳可以的 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就是 园区的公共设施 设备 房屋公共区域等 园区的 大门 路面 绿化 监控 单元门 对讲系统 楼道大白 电梯 消防 外墙 屋面防水 排水管线等 都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8 , 公共维修基金今年新规法律分析:2021年全国各省市对公共维修基金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出台了不同的新政策 。以北京市为例 , 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购房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同时 , 财政部也出台了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办法 。法律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在新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 , 应由购房人缴纳的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购房人应自行缴纳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代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代收购房人应缴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作为商品房销售和交付的前置条件 。三、购房人缴纳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确需要代办的 , 可委托开发企业或第三方办理 , 但相应款项不得转入开发企业或其它第三方账户 。四、购房人自行缴纳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一、为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 , 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是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9 , 房屋维修基金从什么时候开始收的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第213号文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12月16日颁发 , 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1999年购房的职工 , 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从2000年4月1日起 , 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 。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 , 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 , 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条件具备的小区 , 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 , 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 。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 ,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 , 应设立专帐管理 , 专款专用 , 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 。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 。维修基金的使用 , 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 , 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 。维修基金不足时 , 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 , 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10 , 住房维修基金新规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 , 又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是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按照2021年1月实施的《民法典》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 , 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 , 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 。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 , 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将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 , 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住房维修基金新规如下:1.维修资金用途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 , 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2.交存和使用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住宅交付手续前交存首期维修资金 , 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业主按相关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 并督促业主交存 。出售公有住房应从售房款中提取维修资金 , 业主按照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计划使用、一般使用和应急使用 , 计划使用和一般使用经业主表决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 , 应急使用经现场查验后组织实施维修 , 维修完毕后进行公示 。维修资金可按照计划使用程序 , 用于购买电梯维修更新改造有关保险 。3.接受业主查询维修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定期组合存款等 , 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 增值收益定期分配 。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应定期开展财务审计 , 公开审计结果 , 并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省、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增值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 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维修资金检查活动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 , 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 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业主首次缴存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 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代收代管 。成立业主大会的 ,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代收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缴存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 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第二十条 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 , 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从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中支出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 不得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1 , 契税2021年新规是怎样的契税2021年新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 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新增了两类免征契税情形 , 夫妻间过户及法定继承人继承可免征契税 。自2021年9月1日起 , 实行新的契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经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法》新增了两类免征契税情形 , 夫妻间过户及法定继承人继承可免征契税 。但是实际上 , 夫妻之间以及法定继承人之间过户也是免征契税的 , 只不过没有写在契税条例里 , 而是另外的通知规定 。但是这两类免征契税情形明确写进了《契税法》中 。根据相关规定 , 2021年9月1日起 , 会实行新的契税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其中对于房产契税的有关规定如下: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 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2、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 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 , 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 , 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 , 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3、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 , 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 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12 , 2021年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一、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是什么?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由售房单位代收 , 收费标准分为两种:多层建筑90元每平方米 , 别墅50元每平方米 。2、房屋维修基金是终身使用的 , 在办理交房手续之前只需要缴交一次就够了 , 如果在业主居住期间动用了房屋维修基金 , 导致账面金额低于百分之三十 , 那就需要再次续交 。二、2021年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新政策有哪些?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 , 自2021年1月1日起 , 单位在首次执行日 , 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设立新账 , 将原账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进行重分类后转入新账相关会计科目 , 并基于《办法》的核算基础对新账相关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 。执行《办法》的首个报告年度无需编制上年比较财务报表 。2、降低了筹集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共有部分经营的门槛 。《民法典》规定 , 对于维修基金的筹集、对小区的改建、重建 ,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或者将共有部分改为商用等事项需要由双三分之二的人参与表决 , 同时必须由参与表决着双四分之三表决通过 , 对其他事项包括包括维修基金的使用仅需要参与表决这的双过半通过 。同时还规定了在紧急时刻 ,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紧急时刻直接动用维修基金 , 不需要业主表决同意 。3、另一方面 , 对于其他事项的“双半数”表决机制又降低了操作门槛 , 这让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等工作变得相对容易 。三、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 , 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 , 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 , 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 , 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房屋维修基金能不交吗?1、房屋维修基金必须要交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房屋公用设施以及房屋本体的专项基金 , 一般用于公用设施更新和改造等具体项目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时 , 必须由业委会同意 , 房管部门批准 。2、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 , 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 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13 , 物业维修基金的新法规 由建设部、财政部所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于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 。与原来办法的区别: 原规定:现在住房维修资金缴存时间很多都是在购房人办理房产证时与契税一并缴存 。新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 , 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否则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影响:有些投资房产的人 , 买来房子后一般不入住 , 也不办房产证 , 而物业维修金就拖着不缴 , 这就影响其他住户维修房子 。新规实施后 , 未缴费的业主将拿不到新房钥匙 , 使住房维修和维护得到规范 。原规定:原来 , 我市是按《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来收取维修资金的 , 该办法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的4%-6%来计算 。一般来说 , 普通住宅是20元/平方米 , 小高层、别墅、营业用房等是30元/平方米 。新规定:提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比例提高到5%-8% , 也就是说 , 首期支付专项维修资金的时候 , 最多要多支付4%左右 。另外 , 当专项维修资金的余额不足30%时 , 业主还需要再交纳 。不过由于目前具体细则并没有出台 , 所以有关部门还没有制定出准确的数字来 。影响:如果按房子的建安成本造价为600元/平方米来计算 , 假设交存的比例定为5% , 那么首期所需要交存的物业维修资金为600×5%=30元/平方米 , 而原来的首期缴存费只要600×4%=24元/平方米 , 每平方米至少提高了6元 。原规定:物业维修基金缴至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资金专户 。新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 , 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 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 , 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 , 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 。业主大会可以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专户管理银行 ,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 , 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影响:这是建设部和财政部首次明确业主大会可以在商业银行开设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 。这样一来 , 无论业主大会成立前、后 , 维修资金都由银行掌管 , 专款专用 。不管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如何更换 , 维修资金不会跟着走 , 提高了维修资金的安全性 。原规定:维修资金须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同意后 , 就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房子 。新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 , 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影响:新规对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进行了简化 , 可以很好地解决目前困扰很多小区的住房维修资金提取难、使用难问题 。如小区某幢楼的楼道灯坏了 , 如果这幢单元楼有30户住户 , 只要其中20户住户同意就可列支维修资金 。四项费用不算入专项维修资金中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 , 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 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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