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的寓意和道理

只许州官放火的寓意和道理是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从而告诉人们要警惕那些肆意践踏自己权益的当权者 。
【只许州官放火的寓意和道理】

只许州官放火的寓意和道理


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 。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后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胡作非为,而人民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亦泛指自己任意而为,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或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
只许州官放火的寓意和道理


译文
田登做州官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 。于是人们不得不把灯叫作火 。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吏卒书写告示,公布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天 。所以就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就是来源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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