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和收入比怎么算,国内收入房价比现在合理吗

房价收入比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来衡量房价是否过高 。房价收入比的定义一般是这样的 。可承受的房价,房价收入比3倍以下为中度负担不起,房价收入比3.1-4.0倍为严重负担不起,房价收入比5.1倍以上为极度负担不起,与上述全国平均房价收入比相近 。
房价收入比多少算合理?
房价收入比并非以一己之力来衡量房价是否过分了,房价收入比的定义一般是这样的:住房总价与家庭年收入之比 。简单点说,也就是不吃不喝,一个家庭花上多少年的时间能把房子买下来,像题主月收入与房价等同的情况,如果以房价收入比计算,还算是在比较正常的区间内 。如果以房价收入比在6至8之间属于比较正常的话,即使以一己之力,也有能力在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内买下7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的房子,
购买力与房价水平匹配还属上乘 。之所以发达国家以房价收入比3至6之间为合理区间,而国内以6至8之间就算是合理区间,是因为考虑到国内房地产税还没有征收的原因,即便不考虑房地产税的因素,二者交叉点为6,所以也有以房价收入比是在6以下还是6以下来衡量房价收入比是否在安全区间 。现在的一些主要城市房价收入比的表现如何?最近易居研究院发布了2018年国内50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数据,平均值是13.9,这个已经越过合理区间很多,在危险区间以里了,
变化的是,房价收入比的均值相较2017年已有下降,2017年这一数值是14.1 。总之,购房者的购房压力依然山大,在50城里面,房价收入比最高的是深圳,2018年房价收入比高达34.2,之所以用“高达”两个字,是因为这个数值确实太高了,一个家庭不吃不喝30多年买一处房子,要是又要兼顾吃喝等花销,那就更不得了了 。
此外,房价收入比在20以上的城市,除了深圳,还有其他五个城市,依次为:三亚、上海、北京、厦门、福州,上海、北京是一线城市,而三亚、厦门、福州则为二线城市 。从房价收入比看,在这些城市生活,供房的压力是挺大的,分析下房价收入比最高的6个城市,其中,北上深为一线城市,这些城市经济含量大、社会公共资源多、发展特征明晰;而三亚与厦门,总体上是外来客购房多的城市,房价收入比应当是比较失真的,虽然近年的楼市限购已就这一现象进行了刹车,但房价已被带高了,房价回落总是要比房价上涨难些;福州房价收入比也这么高,确实比较难以想象,只能说这里民间资金比较雄厚、经济的后发优势比较强劲,这些可能对房价有所助推 。
收入房价比是考核房价高低的关键指标,国内收入房价比现在合理吗?
房子贵不贵,不能但看房价绝对值,关键看居民买房容不容易,于是引进了一个房价收入比来衡量居民买房子难度,也就是房价总值与居民收入的比值,一般选用某些个城市的房子均价与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均值来衡量 。国际上通用的说法是房价收入比在3-6之间属于合理范围,美国一家机构发布了《2019年全球住房可负担性调查报告》,以一个城市房价中位数*家庭年收入中位数来计算负担能力,计算出4个等级:可负担房价的房价,3倍以下的房价收入比中度不可负担,3.1-4.0倍的房价收入比严重不可负担4.1-5.0倍的房价收入比极度不可负担,超过5.1倍的房价收入比,
要注意的是这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房价收入比,与我们经常见到的一个个人中位数收入是不一样的,根据计算香港房价收入比高达20.9成为世界上最难买房的城市 。2018年9月中国全国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中位数为126万元/套,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4336元,一家三口计算两个人的收入来衡量房价收入比,25.88,如果以此计算,比香港还高,是不是计算有误呢/我思来想去,找不到哪儿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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