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纳税为什么要补交,为什么要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每个月都在正常扣税,为啥到最后还要补税?

申报纳税为什么要补交,为什么要申报纳税


一般来说,每个月都正常扣税,最后全年汇算清缴后还要补税的情况不是很多 。其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一、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对那些在多处领取工资的人来说,虽然每个单位每个月正常扣税,但由于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3%一45%的超额累进税率,多处工资合并在一起后可能会造成实际的个税率比预扣预缴个税率所得税率高,所以全年汇算后可能会存在补税情况 。
比如,某人员在A公司任职,同时在B公司兼职,A公司工资每月12000元,五险一金扣除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B公司每月工资2000元 。A公司每月预扣个税=(12000一5000一1000一3000)x3%=90(元)B公司每月预扣个税=2000x3%=60(元),全年汇算清缴:全年总收入=12000x12 2000x12=16800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68000一5000x12一1000x12一3000x12=60000(元)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60000x10%一2520=3480(元)A公司预扣预缴个税=90x12=1080(元)B公司预扣预缴个税=60x12=720(元)应补个税=3480一1080一720=1680(元)二、全年一次性奖金 。
根据现行个税政策规定,职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合并到工资薪金中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而代扣代缴单位平时在预扣时为了方便计算一般选择一种方法(要么单独计算,要么合并计算),这样,全年汇算清缴时有可能补税 。但这种情况在全年汇算清缴时个人是可以重新选择的,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比合并计算划算就选单独计算,反之就选合并计算 。
三、专项附加扣除变化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 。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中途发生了变化(如子女已毕业参加工作、父母去世等),需要及时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未及时修改造成每月少扣税,那么全年汇算清缴再进行修改就会补税 。比如,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2000元,五险一金扣除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其中子女教育支出每月1000元,该子女6月本科毕业,7月参加工作,但该纳税人未进行修改,代扣代缴单位继续按1000元扣除 。
每月代扣代缴个税=(12000一5000一1000一3000)x3%二90(元)全年代扣代缴个税总额=90x12=1080(元)全年汇算清缴应缴个税=(12000×12一5000x12一1000x12一3000x6一2000x6)x10%一2520=1680(元)应补个税=1680一1080=600(元)四、劳务报酬收入 。
新个税法的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 。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收入扣除一定费用后按20%一40%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预扣预缴,其中每次收入未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800元,超过4000元的按20%比例扣除,全年汇算清缴时按劳务报酬收入扣除20%费用后的金额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
按照劳务报酬的20%一40%的预扣个税一般汇算清缴时会退税,但劳务报酬有一个800元的起征点,如果每次劳务报酬收入未超过800元的免征个税,这就造成全年个税汇算清缴时存在补税情况 。比如,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2000元,五险一金扣除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同时为另一个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劳务报酬每月500元 。
【申报纳税为什么要补交,为什么要申报纳税】每月预扣预缴工资个税=(12000一5000一1000一3000)x3%二90(元)每月预扣预缴劳务报酬个税为0元,因每月500元,未达到800元起征点,但要进行个税申报 。全年预扣预缴个税总额=90x12=1080(元)全年汇算清缴应缴个税=[(12000×12 (500×12)×(1一20%)一5000x12一1000x12一3000x12]x10%一2520=1560(元)应补个税=1560一1080=480(元)特别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无需办理2021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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