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张村拆除建什么,长安北张村社火

拆除建在良田里的违章建筑 。与此同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要做到两点:一是要进行公告限期拆除;二是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时才能强制拆除 。违房瞬间被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拆违应该给补偿吗?
我以为“拆违”不应该补偿 。目前,绝大多数地方给予“成本”补偿 。当下,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拆除“违章建筑”势在必行 。但现状是这边拆,那边建 。无政府状态尤为严重 。由于“违章建筑”的“成本”低,甚至还有“效益” 。所以,“违章建筑”如雨后春笋,比比皆是 。我们本地亦有此种情况 。在建房证的范围以外,大兴土木 。
所建房屋粗制烂造(成本低),等待政府征收盈利 。还有本来楼房是两层,违规加高几层(很危险) 。扩大面积,等待政府征收 。更有甚者,在良田里、在河道上、在风景区不经政府批准随意建房 。破坏很是严重,影响极端恶劣!本人曾参加“拆违”执法行动 。那一日,执行主体是当地法院 。参加人员是法院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等二百多人 。
拆除建在良田里的违章建筑 。违房瞬间被拆除 。在执法行动中,被执行人甚至用刀砍伤了执法人员被判刑(很猖狂) 。兴建“违章建筑”之人图利而罔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 。无视法律、法规!无政府主义泛滥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兴建“违章建筑”的违法“成本”过低 。乃至于有利可图 。所以,导致部分人前赴后继、挺而走险!我以为拆除“违章建筑”最宜不予补偿!或补偿“成为”即可 。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称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虽然仅仅两句话,但因不同解读,理解不一,基层执行起来非常困惑 。目前,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强制拆除之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也就是说要遵循催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步骤 。与此同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还要做到两点:一是要进行公告限期拆除;二是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时才能强制拆除 。
农村的老式砖结构自建房,窗过梁出现了裂缝,有什么办法更换?
农村老式的砖混结构自建房,时间长了之后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问题,这其中窗过梁出现裂缝现象算是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因为过去的那些老房子的窗过梁确实都是非常简单的,那这样的窗过梁要怎么样去更换呢?其实对于农村自建房的那些老房子,偶有窗过梁出现裂缝,不一定非得更换不可,我们得具体的看看窗过梁的受力有多大,所以这个情况咱们同样得区别对待 。
有很多的窗过梁上面就只有几块砖的高度,然后上面就是楼层的圈梁 。这样的情况下,窗过梁出现裂缝有可能是因为过梁自身的问题,我们完全不用理会,如果是觉得不美观的话,我们只需要外观上补修好就没事了 。因为这种窗过梁受力并不大,也可以说就是断了,对房子的结构也不会有影响,当然我们也可以随意更换 。如果在窗过梁上面直接就是砖墙然后就是楼层的板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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