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项目总估值指什么,一项目竟10年未投产( 二 )


假设公司有两个创始人而且一开始你们已经沟通好一个人占60%的股份(创始人甲)而另外一个占40%(创始人乙),那么投资人的钱进来前甲的股份就值48万(80万 * 60%),钱进来后这48万还是48万,但是占有的股份比例变成48%(因为投资后估值是100万),同样的创始人乙的股份从40%变成32%(80万 * 40% / 100万),行业内称甲和乙的股份被“稀释”了 。
稀释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融资后果,有些人可能会在天使的钱没进来前谈好“不允许稀释”的条件,这些条件很多都是不切实际的(除非现有股东愿意追加投资额),比如上面的例子甲跟乙说天使的钱进来后不影响乙的股份比例,甲把自己的48万(60%)出让20万给天使投资人,那么公司的估值还是一共80万,乙的股份比例还是40% 。
这个做法是不恰当的(起码在会计上),因为天使给出来的20万现金是进入了甲的个人财产,公司是没有任何得着,除非甲答应把这20万奉献给公司(那是做慈善,不是投资) 。另外一个创业者经常犯的错误就是觉得出让股份的比例和进来的资金金额是成正比的,比如上面的例子投入20万就占20%的股份,那投入30万就好像应该是占30%?50万就占50%?实际上30万是占27.27%(30除以110),50万是占38.46%(50/130),这个不直观的结果也是因为融资是一个稀释股份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买卖股份的过程,钱是进入公司的账而不是股东的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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