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怎么规定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情况,但是投标单位只有三家...

在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合规,招标文件没有歧视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报请财政部门改变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由二家企业进行谈判 。招投标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能会有三家以上,在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些投标人因为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可能造成最后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这时该如时何办呢?1.如果是公开招标项目,此时评标委员会应该停止评标活动 。
出现废标使有效投标人达不到3家,评标是否继续进行?

招标法怎么规定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情况,但是投标单位只有三家...


招投标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能会有三家以上,但是在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些投标人因为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可能造成最后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这时该如时何办呢?1.如果是公开招标项目,此时评标委员会应该停止评标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87号令的要求,需要重新组织招标工作 。在重启招标前,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查,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是否会再次导致废标 。
【招标法怎么规定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情况,但是投标单位只有三家...】及时调整采购文件,重启公开招标 。2.如果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实际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只有二家,而导致废标 。在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合规,招标文件没有歧视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报请财政部门改变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由二家企业进行谈判 。3.如果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二家时,可以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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