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该怎么说,评审专家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吗( 二 )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该怎么说,评审专家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吗】四、预防为主异议一旦发生,势必会牵扯当事人精力,并且对招标项目的进度会产生影响 。因此,如何避免异议的发生值得深思 。作为招标从业人员,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多下功夫,力求减少不必要的异议 。1.招标文件的编写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中的核心 。招标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写和检查 。在编写时切忌前后不一致,表述含糊,或者套用以前项目有瑕疵的内容 。
编写后至少需要经过2-3名同事的审查,以求没有“硬伤”,否则在被异议时会非常被动 。2.招标程序要合法严格执行法定的时间和步骤,招、投、开、评、定,什么时间干什么事,真正贯彻“三公一诚”原则 。3.招标组织无漏洞招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地方和应当公开的地方必须严格界定,确保在组织中没有任何瑕疵,才能经得起异议的考验 。
打铁还需自身强 。随着投标人素质的提高,招标知识的普及以及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异议可能会更加普遍 。因此需要招标从业人员不断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在实践中历练自己,提高自己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处理异议需要正确对待,冷静处理,方法得当,预防为主这样的方式来,有异议不可怕,关键是要用正确的方式、及时处理妥当 。
招标人对评标结果不服,是提出异议还是投诉?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该怎么说,评审专家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吗


谢谢小秘书邀请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 。从条例可以看出,招标人不能对自己提出异议 。确定中标人的权利在招标人,但是其权利是受限制的,只能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人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能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该怎么说,评审专家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吗


你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但不能修订招标文件 。一、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
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评审专家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以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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