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公积金,秦皇岛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1,秦皇岛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目前统一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1%,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提高或降低缴存比例,最高为15%,最低为5% 。180这不一定,因为每个公司为员工缴费的基数都不一样,有可能不是按2500的标准为你缴存的! 详情到秦皇岛公积金网站看下:http://www.qhdgjj.com/【秦皇岛公积金,秦皇岛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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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皇岛公积金贷款政策一、调整首付比例和利率二、提高贷款额度拓展资料一、调整首付比例和利率(一)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一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对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一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暂不上浮 。(二)二手房及以贷还贷业务的首付比例及利率 。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属二手房和以贷还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对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属二手房和以贷还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暂不上浮 。二、提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三、关于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规定(一)户籍在秦皇岛市(含三区四县),在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秦皇岛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向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下设管理部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二)在京、津、冀地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秦皇岛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不受户籍限制;(三)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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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皇岛公积金查询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询: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2、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3、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进行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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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住房公积金金额为9000元每月自己加公司一共给交474元能贷款多少这个是有个公式的:有你的公积金金额离退休的年限还有一个固定系数构成的一个公式来算出你的贷款金额 。限额指的什么? 每月缴费的上限?还是公积金贷款的上限?月缴纳额目前应该是7284的基数,最高比例为25%,那就是月缴纳额的上限为7284*25%=1821元.贷款的上限为40w.您可以登录www.qhdgjj.com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相关政策.也可以给他们打电话咨询会计科:3047140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__^*) ……5,秦皇岛公积金贷款额上限80万元6月6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市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按照新政,秦皇岛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时,在不超过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还款能力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上浮10% 。同时,秦皇岛降低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新政还提出,发挥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功能,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 。在延长存量房贷款房龄控制线方面,新政提到,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长房龄限制由不超过25年调整为不超过30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5年 。加大对租房支出的支持力度上,新政提出,提高无房职工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主城区(海港区及开发区西区)由原来的10000元/年调整为12000元/年,其他区县由原来的8000元/年调整为9000元/年 。此外,新政明确对经营困难企业实施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缓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在年底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待经济效益好转后进行补缴 。缓缴企业的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企业缓缴影响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对该笔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6,秦皇岛公积金基数怎么算出 上一年月平均收入作为公积金缴纳基数,如果低于本地月均收入的60%.则以本地月均收入六成作为缴纳基数 。如高于当地月均收入3倍,则以当地月均收入三倍作为缴纳基数 。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共同交纳,各承担一半,全部进入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所以对职工很实惠,即交1得2; 2.至于基数问题,一般是按照职工个人的工资水平计算的,如你去年的月平均工资是1000元,那么你的住房公积金基数就是1000元;则每月进入你个人帐户的公积金应当是:1000*7%+1000*7%=140元;7,秦皇岛公积金应该如何才可以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一般是不行的,只有领取低保且需要支付房租的才能提取公积金 。需要提供材料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经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支付房租证明8,秦皇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户口)人均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不含)证明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后,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二)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户口)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不含)证明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后,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三)在借款人提供无房户证明情况下(首次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已拆迁、转让等),可以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含),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公积金贷款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休的职工 自己一月交六十八,那每月公积金总额 136元 单位个人个负担5%购房合同、民政局出示的单身证明或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上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都可以查到9,秦皇岛公积金一个月一共 交100买房能贷款吗已经交了两年了如应该可以的,帮你算一下:你和公司每个月就是200 两年就是24个月,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大概是4800,然后贷款的金额是账户余额的40倍,也就是你的贷款额度是192000(上限最高到30W),还有就是还款能力,要看你的工资了 。如果您的房子是商服,最多可以贷款十五万元;如果您的房子是住宅,最多可以贷款十万元.这是一个条件. 第二个条件,你的房子需要到产权处进行评估,最多可以贷房款评估价的70%. 比如您的房子八十平方,评估价是1800元一平方,总价是144000元,乘以70%,等于100800元,超过十万元,只能最多贷十万元.很高兴为您解答!!我说哥们儿,您给的信息也太简单了,您的年龄、婚姻状况、所购房屋的价格、工资收入、已购或已贷款次数等情况都没有,怎么为您计算您的贷款额度啊,难为死我了!!给您个计算公式,您自己算一下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个人缴存余额+月缴额x12x距退休年数+配偶缴存余额+月缴额x12x据退休年数〕x2=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第二套住房(认房又认贷)的利率上浮10%,首付为60% 。三套及以上不予贷款 。有不明白的,可以追加提问 。10,秦皇岛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你好,目前秦皇岛仅仅开放户籍在秦皇岛市(3区)在外地就业员工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 。所以员工需要满足当地异地贷款的政策才可以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 。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 。住房公积金提流程:1. 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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