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监督,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待遇怎么样】
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中心这个单位怎么样待遇好不好搜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中心应该是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工作较为轻松,待遇好不好要看中心经济效益,经济效益好,福利及待遇就好,能进这样单位我认为是不错的 。在这里能了解到单位详细内部的待遇、发展情况,这个概率是有的,但很低很低,建议直接投递简历求职 。面试时和招聘人员了解清楚 。同时看下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如何,你可要求了解实际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就有机会和员工直接交流(最好单独交流) 。先问岗位工作都做些什么 。之后问下他们吃住情况,下班都做些什么,了解日常花销,就能估计工资大概范围 。有的也会说公司情况和发展什么的 。或面试前先到单位附近转转,看周边有什么人,比如小店、保安什么的聊聊,有希望了解到一些情况,这样面试就有谱了 。说了一点自己的看法 。不一定适合你 。祝你找到好工作 。5,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维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工商企业生产的和在本市经销的工业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在本市生产、经销的产品,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市标准计量局依法主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的规划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产品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参与优质产品的审定,管理产品质量的认证工作,对产品质量争议进行仲裁,对市场商品进行抽检 。药品、食品、锅炉及压力容器、进出口商品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由各专业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 。各区、县标准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区、县地方企业和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 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产品质量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企业严格贯彻执行产品技术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各级经济委员会负责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领导和组织协调 。第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的重点是:有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获得优质称号的产品以及同群众关系密切的市场商品 。第六条 对任何产品的质量问题,用户和消费者有权向生产、储运、经销等企业提出查询,被查询企业必须自接到查询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答复查询人 。如产品质量不合格,用户和消费者可以向标准计量管理部门申请质量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维护用户和消费者利益的社会团体应用户或消费者请求,可以参与产品质量争议的调解、仲裁,并支持用户和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市标准计量局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站、承担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由市标准计量局会同有关部门从现有的检测力量较强的检验测试机构或科研单位中审定,发给证书和印章 。监督检验站的撤消及站长的任免须征得市标准局的同意 。市标准计量局可以委托有检验能力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其他部门承担指定的产品质量检验任务 。第八条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区、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区、县地方企业和乡镇企业生产、经销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第九条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是国家标准、专业标准(部颁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十条 生产、经销企业应当严格检查产品质量,保证生产、经销的产品符合《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七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经销有关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和获得优质称号的产品,还应当附有国家专门规定的检验鉴定证明 。第十一条 经销企业对达不到质量标准尚有使用价值的“处理品”,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降价出售,但是必须在产品或包装上标出明显的“处理品”字样 。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合格品,严禁出售 。第十二条 获得优质称号的产品,经抽检达不到优质条件的,按下列办法处理:(一)不准使用优质标志;(二)达到技术标准的,可以按合格品出售;(三)标准计量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本市生产企业限期达到优质条件,逾期未达到的,提请原评审部门取消优质称号,并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到企业抽检样品时,应当出示市标准计量局签发的质量监督检查证件和盖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印章的抽样单 。企业应当如实提供样品和有关资料,并在检测手段和工作条件方面提供方便 。检验人员不出示上述证明的,企业有权拒绝抽检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对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对产品检验结果除按规定公布外不得随意泄漏 。第十四条 受检企业对产品质量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报告十日内申请复验,也可以申请仲裁检验 。申请复验的,经复验,确属原检验失误的,由承检单位负责更正,免收检验费;原检验无误的,受验企业应当支付复验的费用 。申请仲裁检验的,按照有关仲裁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生产、经销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依照《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七章罚则的规定处理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标准计量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提请有关主管机关对企业依法处理的,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标准计量管理部门 。标准计量管理部门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6,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个人吗 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部分部门如食品检测,珠宝鉴定能部门的业务是完全对个人开放的 。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集体、国有、外资企业都在监督范围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参考: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bjtsb.gov.cn%2findex.asp%3fkindid%3d11" target="_blank">http://www.bjtsb.gov.cn/index.asp?kindid=11</a>》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拟定本市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 负责本市质量监督检查;受理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举报和投诉,调解质量纠纷;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负责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设置和管理; 监督管理评价性活动 。(三) 拟定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 负责研究本市名牌战略政策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荐并监督管理北京名牌产品;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四) 负责本市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审批和发布本市地方标准和有关标准化的技术规范; 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和工业产品标准登记,监督标准的实施; 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制定、修改和管理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和检定规程;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检定进行监督管理;对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实验室进行计量认证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 。(六) 对国家规定实行安全人者的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质量认证机构的业务活动;指导企业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受理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和安全认证的备案 。(七)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进出口实施监督检查 。(八) 制定本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本市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科技、信息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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