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中国新劳动法是什么

1 , 中国新劳动法是什么 最大的区别是对员工有更大的好处 , 主要有以下几点:1、合同到期的也有经济补偿;2、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员工的 , 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因单位的过错辞职的 , 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 , 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 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5、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且没有法定的例外情形) , 劳动者有权利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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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劳动法第82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律分析:“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应简单理解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 , 该法条规范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依法跟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 , 但由于劳动者拒绝签 , 或双方就包括劳动报酬在内的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未能协商一致 , 均不应归责到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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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出台的新劳动合同法里面对保险有怎样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 提出方案和意见 ,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 网址:http://baike.baidu.com/view/2099143.htm【新劳动合同法,中国新劳动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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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1、关于试用期的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 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 试用期不成立 ,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 ,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必须经员工同意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 只要职工连续与单位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那么单位第三次与劳动者续约时 , 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没有限制 , 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 。如果再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 除了劳动者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外 , 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 , 单位有余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当然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是在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 , 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提出条件的权利 , 劳动者无权单方面要求就一定的条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5 , 新劳动合同法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时间的限制 , 可以签五年 , 甚至比五年再长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有效的 。2、可以让你周日不休息 , 但你的劳动时间不能超过劳动法的规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 而且周日上班要支付两倍的工资 。3、不是自动解除 , 你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 , 这样不算违约 , 单位也不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 。4、国家规定的强制险必须交 , 如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 其他的险种也可以选择缴纳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 , 你可以匿名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这样就不会让单位知道了 。如果这样不行 , 那就只有拿起法律武器了 , 先申请仲裁 , 仲裁不满意的才可以起诉 。1.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最多3年 , 你签一辈子都可以2.按排加班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 , 不能按排补休的必需支付加班费 , 每星期应保证有一天的休息日3.不自动解除 , 但你可以辞职4.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 劳动保护 , 劳动条件 , 职业病防害 , 探亲、结婚、生育……等等假期5 。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 , 劳动仲裁委员会 , 法院 , 告了不等于明显下岗首先说签订5年合同没有什么不妥 , 应该是有效合同 , 至于不休息 , 要看是不是把周日的休息调整到其他日休息了 , 要是的不是违法 , 还有就是你考上研究生或者公务员的话 , 劳动合同不会自动解除 , 公司为你所提供的待遇应按劳动合同 里所定 , 工资 , 奖励 , 还有五险一金 。6 , 关于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解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所以 , 你必须注意收集关于你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三年的证据 。根据该法第十四条 ,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你是正确的 , 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该单位不会这么傻 , 因为这样的原因去辞退你 , 你要防范的是它从别的方面去找辞退你的理由 。如果这样的悲剧发生 , 建议你先咨询当地律师 , 在确定其辞退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 , 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在现阶段 , 如果该单位一再这样威胁 , 建议你匿名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虽然未必能纠正 , 但是可以让该单位相关负责人收敛一点自己的嚣张气焰 。根据原来的劳动法 , 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可以玉单位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 , 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单位必须同意 。但是 , 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所以 , 你现在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应当于单位协商一致 , 如果单位不同意 , 就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 , 出了以上情况外 ,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 ,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 , 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可以,你可以找他理论,硬是不行的话去劳动局7 , 关于新劳动合同法 不好意思 , 以前没看到你的追问 。先答复下“假如工作(两个多月)老板未交养老金 , 在要求下补签了合同 , 在生病期间自愿解除了合同 , 老板需要给员工作如何的补偿?这种补偿是解除合同之前的还是解除合同之后的医疗费都需承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与医疗费的承担不是一个概念 。经济补偿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需要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 。而医疗费的承担分2种情况 , 一是工伤造成的医疗费 , 由《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 二是因病造成的医疗费 ,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了医疗保险 , 则由社保局在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部分 , 劳动者自己承担部分(针对较重的疾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医疗保险 , 基本上只能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下面回答你本贴的问题我对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不是很清楚 , 不过这应该与医疗保险类似 , 只要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费 , 在符合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的情形就应该得到报销 。对方要求补签劳动合同的目的不清楚 , 这份合同只能说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你亲戚与其的劳动关系(从“合同签了半年时间写的是工作的两个多月的日期”的描述中我判断不出具体的工作时间) , 很难分析其这份合同与你亲戚的其他关系 。这件事如果只是说对方得了肺炎的话 , 我以前已经说过了 。不清楚你就此事数次发帖的目的 , 是想防范于未然还是对方已经找上门来 , 如果是前者的话 , 没必要担心 , 如果是后者的话 , 要搞清楚对方有什么具体要求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不需要工作合同 。签订了合同就是确认了他们之间的工作关系 , 他的肺病不是因为工作而导致的 , 和你亲戚没有必然联系 , 也就不必承担责任 。8 , 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些政策 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亮点一:新《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 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 , 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与劳动法相比扩大了 , 尤其是将事业单位也纳入了新法的适用范围 。未来我国可能除了国家公务员、比照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农民、军人等 , 都将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范围 。亮点二: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还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条规定 , “建立劳动关系 ,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 ,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还要要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 。亮点三: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主要限定了:试用期的期限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次数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 ,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以往一些企业不断任用试用期员工 , 劳动合同法堵住了这一漏洞 。亮点四: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为了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 ,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 , 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亮点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突破原有规定相较于《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扩大了适用情形 。第十四条规定 , 除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外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亮点六:何种情况支付违约金有了约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 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 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 , 可以约定违约金 。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 , 立法还作了特别限制 , 如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亮点七:合同到期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劳动合同期满 ,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 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在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办法上 , 也做出了一些新规定 。比如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其中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亮点八:劳务派遣行为将受到更严格的规范从此次立法可以看出 , 国际对于劳务派遣并不是积极推荐 , 但现实是某些企业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的主要形式 ,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 。首先是在劳务派遣公司的资格上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设立上要求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 ,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二是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负有的义务 , 如果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此外还规定要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 , 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另外 , 劳务派遣单位要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 这样将有利于避免以往派遣公司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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