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手机q5,360q5手机怎么样( 五 )


况且如果说到垄断市场,必然要在市场份额上占据绝对优势 。而从手机市场份额来看,苹果iPhone市场份额远不是Android厂商的对手,去年苹果手机全球市场份额下滑至13%,Android厂商的市场份额加起来超过80% 。
即便从应用市场的软件数量来看,App Store的APP数量也远低于Google Play 。数据显示,2017年苹果App Store中的应用数量首度出现了下降,从年初的220万个下降到了年底的210万个 。2017年底Google Play中的应用总量达到了360万个,当年涨幅达到30% 。
苹果App Store数量远低于Google Play,如果再加上国内各种第三方应用市场来看,Android市场的APP数量要远超iOS 。也就意味着用户想要体验什么APP,基本上苹果有的,Android都有,苹果没有的,Android也有 。因此,无论是市场份额还是应用商店软件数量Android都远超iOS 。从这个意义来看,苹果并没有构成垄断 。而是Android垄断了应用市场 。
在国外媒体的报道中,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消费者不喜欢强迫只能在App Store购买应用,以及强迫向苹果支付30%的收入分成 。
但其实,应用开发者往往会同时开发Android与iOS两个版本,如果觉得苹果的App Store费用或者不想在App Store里面买应用 。你完全可以放弃苹果手机,转移到Android手机上去体验多样化的软件与服务 。
这里律师其实就是直接把苹果手机看成一种完全垄断市场没有替代品的硬件,而且更将苹果手机充公了,没有将它看成是仅仅是苹果公司的一款硬件产品,而是看成了人人离不开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所以他就认为他只能App Store里购买应用,但他其实直接当Android不存在 。
而这里面还偷换了一个概念就是,向苹果支付30%的收入分成的应用开发者,而非用户 。所以,他认为尽管苹果并没有主导APP的价格,但是由于苹果有30%抽成的存在,导致应用开发者基于利润的诉求提高了价格,也就是说,苹果变相抬高了APP的价格 。
如果把这句话翻译一下并且打个形象的比喻大概就是,我很喜欢逛某家购物广场,但在这家购物广场我就只能买到几个品牌商的衣服而且还特别贵,另一家购物广场有很多个性化的品牌服装,为什么在这个购物广场买不到它们家的?还有,这家购物广场对入驻的商铺收的租金太贵,尽管购物广场没有主导衣服的价格,但是让这些商铺租金成本很高,间接导致品牌商卖的衣服价格也高,所以我要起诉这家购物广场 。
正如前面所说,你不喜欢只在App Store里购买应用,你可以选择Android手机来替代,既然有大量替代品存在就很难说已经构成垄断 。
你既然从硬到软都要享受到苹果的体验与服务,又要苹果像Android一样开放第三方应用厂商进入到苹果iOS体系内来,要在苹果的软硬件生态体系内享受更低的付费APP的价格,这意味着要苹果放一些竞争对手来自己家里来蹭吃蹭喝,抢自己的客户,破坏自己的盈利模式、拉低自身的APP的质量与品质以及安全性,这其实更像是一种强盗逻辑 。
作为一家商业公司,苹果有权利来确定它自身的商业规则与盈利模式 。任何厂商都有权给自己的平台设立付费或收租的定价规则,你不喜欢可以不为之买单,如果多数用户或者多数应用开发者都不买单它自然就玩不转了 。
竞争对手或者Android开发者也只能通过商业竞争手段施压来迫使苹果降低它的分成,作为用户如果讨厌苹果骨子里的铜臭味可以放弃它选择其他手机来替代它 。你不能既要用它的硬件产品,但觉得它的付费应用收费高就要它改变做生意赚钱的方式与手段来让你获得更多好处,这是道德绑架 。商业也毕竟不是慈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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