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章程,求茶叶科学研究所章程茶科所章程( 二 )

【研究所章程,求茶叶科学研究所章程茶科所章程】

研究所章程,求茶叶科学研究所章程茶科所章程


2 , 求茶叶科学研究所章程茶科所章程中国茶叶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团章程示范文本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茶叶学会 。英文名称China Tea Science Society(缩写CTSS) 。第三条 中国茶叶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广大茶叶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热心茶叶事业的人士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 , 是党和政府联系茶叶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 是政府发展茶叶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 是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本会旨在团结和动员茶叶科技工作者 ,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 ,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 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 , 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 , 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 , 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 促进茶叶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学科发展 , 促进茶叶科技的普及与推广 , 促进茶叶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 促进茶叶科技与经济结合 , 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 为加速我国茶叶产业化 , 实现生产现代化作出贡献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挂靠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第六条 本会会址:浙江省杭州市云栖路1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内 。邮政编码310008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会围绕茶业科技领域及相关学科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一、开展国内和国际茶叶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活动 , 与科学技术团体建立友好关系 。二、编辑出版茶叶学术期刊 。三、普及茶叶科学技术知识 , 传播茶叶先进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经验和茶叶产销信息 。四、对国家重要的茶叶产业政策和本领域产品质量、人才技术水平的评定提供咨询和合理化建议 。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的需要 , 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 , 培养茶叶技术人才 。六、推荐和奖励优秀学术论文、科普作品和茶叶产品 。七、弘扬茶文化 , 开展茶文化活动 , 普及饮茶知识 , 推动茶叶消费 。八、举办为茶叶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九、为维护茶叶科技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 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 。十、本会对各省、市(自治区)地方茶叶学(协)会 , 实行业务指导 。十一、承担政府有关部门转移的职能和委托的工作 , 开展其他符合本会性质和宗旨的活动 。第三章 会员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有个人会员、团体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 ,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具有下列资历人员可以吸收为本会会员:⑴个人会员: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经济师等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当水平的科技人员;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自学成才、从事本学科工作三年以上并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获得硕士学位者;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干部 。凡在农业高等院校或茶叶科研单位攻读博士、硕士的研究生 , 品学兼优 , 可由所在院、校的会员介绍申请为学生会员 。学生会员毕业后 , 即可转为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是本学会组织的主体 。⑵团体会员:从事茶业 , 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 , 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加工、经营、设备等企、事业单位可申请加入本会 。本会与团体会员建立联系和业务指导关系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其它必需的有效证件;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凡符合入会条件的个人会员 , 由省(区)、市茶叶学(协)会报本会批准;没有建立省、市茶叶学会的地区 , 具备入会条件的茶叶爱好者要求入会 , 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 , 经本会组织委员会审核 , 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团体会员 , 由该团体法人代表向本会提出申请 ,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 。四由理事会授权组织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 , 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 , 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 并交回会员证 。本届任期内 , 分批吸收团体会员 , 二年内不按期缴纳会费和不参加活动者 , 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 ,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 予以除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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