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正义之念斌投毒案 念斌投毒案最新进展( 二 )


2007年2月6日福州市检察院以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念斌犯有如下罪行:
2006年7月26日被告人念斌在其食杂店中,看到顾客被丁云虾招揽过去而怀恨在心 。次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念斌到其与丁云虾等人共同租用的厨房,将半包鼠药倒入矿泉水瓶掺入水后倒入丁云虾放置在与他人共同租用厨房烧水的铝壶中,剩余的半包鼠药及装鼠药的矿泉水瓶丢弃在附近的竹筐里 。当天下午,陈炎娇用铝壶中的水帮助丁云虾煮鱿鱼,傍晚丁云虾用铝壶中的水煮稀饭 。当晚被害人俞攀、俞悦、俞涵、丁云虾、陈炎娇、念福珠食用了稀饭、鱿鱼相继中毒 。其中,俞攀、俞悦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福州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俞攀、俞悦心血尿液中检出含氟乙酸盐鼠药,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 。丁云虾的铝壶内的水、高压锅残留物、铁锅残留物均检出氟乙酸盐成分 。
在庭审中,念斌在法庭上喊冤,称自己没有干投毒的事,自己做预审中的口供时被警方刑讯逼供所致 。
历次判决
2008年2月1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念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
2008年12月18日,福建省高院在开庭审理该案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
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念斌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
2010年4月7日,福建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
2010年10月28日,最高法院以“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念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不核准福建省高级法院维持死刑的裁定,并撤销福建省高级法院维持死刑的裁定,将案件发回福建省高院重新审判 。
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也撤销了福州市中级法院对念斌的死刑判决,该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新审判 。
2011年9月7日,该案在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福州中院于同年11月24日再次对念斌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念斌无罪 。三、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迟来的正义之念斌投毒案 念斌投毒案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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