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2348律师说法 12348离婚咨询( 二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44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1084第3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第45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Q:

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件中,如果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 答:
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人民法院不得强制取证 。
Q:
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是否有权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
答:
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年满十八周岁后作为成年子女,父母不在承担为其提供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故无权起诉 。
PS: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Q:
恋爱关系男女朋友分手后,女方能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吗? 答:
该种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没有合法有效婚姻作为为前提,该要求于法无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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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公法处、省法律援助中心
审核:吴雪峰 袁 萍 校对:陈 亭
编辑:杨雪妍
邮箱:qwpf2016@163.com
2022年第407期(总第39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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