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合同章和公章区别有哪些特点」( 二 )


3、执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公司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有哪些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区别:
管理部门不同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
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 。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 。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 。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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