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是以什么罪名被杀的


岳飞是以什么罪名被杀的



岳飞是南宋著名的军事家和名族英雄, 最终被奸臣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 。 “莫须有”虽然广为流传, 但是显然不能作为一个正式的罪名 。 那么, 在正史中, 岳飞是以什么罪名被杀的呢?
在正史上, 岳飞被处死之前, 南宋刑部大理寺认定岳飞有三大罪名, 分别是“坐观胜负, 逗留不进”、“指斥乘舆”、“致张宪意待谋反” 。
“坐观胜负, 逗留不进”指的是岳飞拥兵自重, 不听朝廷的指挥;
【岳飞是以什么罪名被杀的】“指斥乘舆”是指岳飞对皇帝不尊敬;
“致张宪意待谋反”是指岳飞闲居庐山期间, 致信张宪等人, 准备起义 。
这三大罪名, 任何一条属实, 都是死罪, 然而, 岳飞的案件自始至终都是一件冤案, 所以这三大罪名, 根本也就不成立 。
那“莫须有”这个是怎么来的呢?
莫须有, 意思是“大概有”、“也许有”(还有的解释成:“不须有”、“恐怕有”、“难道没有”的意思), 出自《宋史·岳飞传》 。
书中记载, “狱之将上也, 韩世忠不平, 诣桧, 诘其实 。 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 其事体莫须有 。 ’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意思是说:当岳飞被构陷入狱后, 抗金名将韩世忠对此愤愤不平, 他质问秦桧“岳飞抗金有什么罪?岳飞谋反有什么证据?”秦桧支支吾吾说:“岳飞的儿子岳云和张宪设计为岳飞收回兵权, 这件事虽然不是很明朗, 但也许有吧!”韩世忠听后, 愤怒地对他说:“‘莫须有’三个字何以服天下!”
从这之后, “莫须有”便成了仅仅凭猜测来给一个无辜者定罪、颠倒黑白、诬陷他人的代名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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