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竟然也会为买房焦虑做房奴( 三 )


《欧阳修全集·卷一一六·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户差科札子》:第四等一产,开饼店为活,日掠房钱六文 。相比较坊郭上户每月要交300文房税,显然这家四等户所要交的房税更低,每月只交180文,显然他们给客户开出的租金,相较而言也会更低 。
如此来看,在宋朝对于租房或买房,都有很明确的划分,房价虽贵,但普通百姓一样可以通过租房的形式来过活,而不至于居无定所,但这些都是要建立在“勤劳刻苦,努力劳作”的基础上,不然没有收入,自然也就租不起房子了 。
总结来说,古代和现代一样,房产在大多数时期,仍旧是高价商品,而非人人皆有能力购买,但是如果个人非常努力,凭借自己的奋斗,还是能够有朝一日拥有自己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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